第十章
咸湿的海风、炙热的阳光、和一场朝气蓬勃的狂欢。
海浪翻滚,人潮拥挤。
巨幅屏幕上,用艺术字体书写的乐队名——“taketurnsband”,跟着节奏的波浪,颤动。
海风斜着从海面吹来,灌入少年的白衬衫,他们不顾热浪和烈日,全情投入在人生第一次的登台表演里。
乐队的中心位置,自然留给了许博洲,不光是因为这支乐队是他组建的,以及,他身上还有着和摇滚浑然天成的气质,桀骜、反叛又难驯。
他这个人总给外人一种矛盾感。
第一眼,会畏惧他。
第二眼,又会莫名被他吸引。
这场演出,许博洲期待了很久。
他不止期待表演,还期盼台下那双漂亮的眼睛,能够投入的看向自己。
只可惜,总有人喜欢做“碍眼石”。
台下的人浪从后往前涌,少女又一次被挤开,她先扯了扯露腹的短上衣,又拉了拉白色短裙,害怕自己的肌肤不雅的暴露在外。
看上去,她像是第一次穿成这样出来玩。
“麻烦你让一让,谢谢。”旁边的男生及时伸出手臂,拧眉喊了几声。
少女用手遮住刺眼的阳光去看他:“谢谢你,宋存。”
两人对视而笑后,一同望向舞台。
而舞台上抱着贝斯的少年,目光收紧,直直的盯在一处,锐利冰冷。
十分钟的演出在鼎沸的热浪里结束。
四人下台击掌,庆祝他们第一次的完美表演。
原本是一件足够亢奋的事,但许博洲却丝毫高兴不起来,气压很低,搞得其他几个人都不敢惹他。
只有崔斯杰勾住许博洲的肩,顺着他的情绪骂:“操,姓宋的被拒了三次,还缠着周晚不放,脸皮真他妈比墙还厚。”
许博洲没什么搭理人的心情,默默在一旁把贝斯收好,和几个哥们道别后,挎上运动包,匆匆忙忙走出了休息室。
崔斯杰好心往他包里塞了一瓶冰可乐,让他去去火。
刚在酷暑里完成了一场表演,许博洲的颈脖上都是汗,他将衬衫袖口挽到臂间,用力掰开可乐的拉环,手臂的肌肉随着动作微微一鼓起,线条清晰,是属于这个年纪并不过分的力量感。
他往前走了两步,恰好看到了从人群里困难挤出来的周晚,还有她身边的“护花使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