孽缘啊这。
“二少爷,您认识他?”雄伯的年纪虽然已近半百,却还要称呼这两个小子为“您”,这就是古代的尊卑礼教,听得人心酸。
“喔,是呢。”楚凤箫笑,瞅了眼竹榻上的那只流氓,又望向雄伯道:“钟情儿是给我哥的长随?”
“正是,”雄伯道,“二少爷若是觉得不妥,老仆这就把他发卖了去……”
“喔,不不,妥,挺妥的。”楚凤箫眉眼含笑,满脸地有趣。
雄伯在我脑后勺上一拍:“还不见过二少爷?!”
“见过……”我拱手躬身,话还没说完就被楚凤箫伸手托住胳膊肘,笑道:“免了,咱们家没那么多俗礼。”
“咱们家”,多亲切的三个字,可当我瞟了一眼竹榻上那只之后,实在是不知道该哭还是该笑了。
竹榻上那只站起身来,又伸了个懒腰,向着雄伯道:“雄伯,我一会儿在前面还有个案子,晚饭大约要晚些。”接着一抬腿在楚凤箫的屁股上踹了一脚:“你小子找我什么事?”
楚凤箫拍着屁股转过身去,从怀里掏出张大红请柬来:“张大人的小舅子的表姑的二弟送了帖子过来,你要不要去赴宴?人还在前门儿等着,你去不去的赶紧给个话儿!”
“不去。”流氓十分干脆地回绝,转身吊儿啷当地沿着月季花架子离开了。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楚凤箫打开那帖子看了看,道:“喔……于宝久家啊,听说他女儿被誉为清城四大美人儿之一呢……”
“去。”那流氓立刻头也不回地改了口。
雄伯带了我认了一圈儿这楚府——说是楚府,其实就是虞城府衙的后宅,前宅办公,后宅住人,因我来时走的是偏门儿,所以当时竟没看出这是清城府衙的附近。
知府的宅子当然不算小,只不过因为那楚大流氓和他的弟弟楚凤箫都没有成家,所以下人也不多。雄伯也姓楚,是楚府的管家,掌管着这后宅里的一应大小事,另还有负责打扫、洗衣、做饭、干杂活的婆子家丁若干,唯独没有丫鬟。听说这是因为兄弟俩都没娶妻,远在家乡京城的楚老爷子怕这俩小子在外头跟丫头们胡搞,万一在娶正室之前弄出个儿子来,那笑话就大了,所以干脆一个丫头也没给俩人配,生活起居全交给长随小厮伺候。
——也正因如此,我的下榻处就被安排在了楚大流氓的卧房的外间,以方便随时听唤。
照理说,一般富户人家的少爷最少要随身配备四名长随,其余各类执事小厮家丁若干,而知府这等级的随从就更庞大了,只不过听雄伯说,楚老爷子一向勤俭治家,多余的下人一概不要,何况老人家更希望自己的儿子们能够自立自强,盛世也好乱世也罢,都能够逆境生存,不奢不骄。
所以……楚家兄弟俩各自的贴身长随,只有一名。也就是说,我,从此后要负责与楚大流氓有关的一切事务,是个地地道道的全职保姆。
雄伯向我详细介绍了一遍我的主要职责以及楚大流氓的生活习性,大到他的出行安排,小到他长了几颗蛀牙都交待了个一清二楚,最终我还问到了这流氓的名字——楚龙吟。
雄伯带着我到杂事房领了下人用品后就让我自行回房去——今儿是第一天可以清闲点儿,从明儿起是要跟着楚大流氓一起去前宅衙门里随时听唤的——长随么。
回到我的下榻处——楚龙吟卧房的外间,将才领到的东西放进床边的橱柜里。环顾四周,陌生且无助。落在他的手上,也许我一辈子都要做个奴仆了,我不甘心,真的好不甘心。想想我做写字儿先生的日子,卖风筝的日子,卖扇子的日子,那是何等的自由惬意!还有那泛舟湖上的白衣身影……今生只怕再也见不到了吧……
我这一辈子就这么葬送了么?不,不会。事在人为,会有办法的,一定会有办法的,我要自由,纵死不惜。
重整精神,起身满屋子转了一转——既然以后要在这里生活下去,那就尽量让自己接受这里吧。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何况我所在的这个屋檐儿也太大了些——整个古代社会啊,身为下人,不能有自尊,不能有自由,不能有自己的想法,不能有自己的情感,我若想好好儿地活下去,从今后……必须要弃掉那虽不值什么钱却在我心内又重于一切的自尊,忍辱负重,置之死地而后生。
——好吧,也许没这么严重,我的“主子”不过是一只流氓而已,虽然我有今天全是拜他所赐。
到院子中的井里打了桶水喝了几口——这整整一天,别说吃饭了,就是水也没能喝上一杯,此刻早已是嘴唇干裂饥肠辘辘,好在眼看就要到晚饭时候,再撑一撑就是了。
回到房内正四下里张望着熟悉环境,就听见门口有脚步声,起身才到门前要开门,却正和进门来的人撞了个满怀,抬眼一看见是楚凤箫,揉着被我脑门儿撞到的下巴迈进屋来,笑道:“怎样,还习惯么?”
“还好。”我道。虽然这张脸同楚龙吟长得一模一样,但给人的感觉却大不相同,这张脸看上去要舒服得多,秀雅,俊美,慧黠,双眼弯弯地笑起来时也是温柔如暖风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