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奶奶,你怎么这么晚还没睡?”
“……回,你让爸妈给我转回京市我就回。”
“这里什么都没有,连阿姨做的菜都是酸甜口,我不习惯。”
贺余霄去一旁接电话了。
夏柿望着自己脚尖,思考自己就这样离开的可行性。
他还未付诸行动,一位两鬓斑白的老警察带着两个走路叮当作响的人进来。
两人的头发染成五颜六色,吊儿郎当的抖着腿,就差把‘混混’两个字贴脑门上。
老警察呵斥:“站好了!年纪轻轻,做什么不好学人偷东西!”
总有混混在镇上游荡,干些偷鸡摸狗的事,关两天又放,放两天又犯,有的人甚至把进警局这事当功勋章。
闹心的老警察准备晾这两人一阵,转身才看见夏柿。
老警察愣了下,顺口问:
“你干啥来的,也犯事儿了?”
夏柿:“。”
“被人捡来的。”年轻警察从值班室探头,招呼老警察过去:“人没犯事。”
大厅剩下夏柿和俩混混。
混混看向夏柿,嘴贱招嫌:“看什么?小心我揍你。”
夏柿偶尔会遇到成群结队的混混在街上游荡,看得多了就不怕了。
他甚至还认真思考过,这些人头发这样长,能不能看得清路。
夏柿平静的反应让混混不爽:
“喂,跟你说话呢小屁孩儿。”
贺余霄接完电话回来,发现两根五颜六色的鸡毛掸子朝夏柿走。
两边一对比,夏柿就像一块白白软软的白糕,任人揉圆搓扁那种。
“干什么?”贺余霄立马往弱小无助的小白糕面前一杵。
贺大少爷撩起眼皮看了鸡毛掸子一眼,嫌辣眼睛,扭头盯着夏柿洗眼睛。
混世魔王天不怕地不怕,不管身高还是气势,一看就不好惹。
其中一根鸡毛掸子认出了贺余霄脚下那双球鞋——
要不是假货,他们偷十辆电瓶车也买不起一只。
惹不起。
鸡毛掸子变脸似翻书:“没有,我们跟这小兄弟开玩笑呢。”
两人灰溜溜滚去了旁边,夏柿眼带佩服看贺余霄,你好厉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