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少钱一天?”
“”
“哎,还是工作好啊,早知道当初就不读博了”
诸如此类的抱怨,每次聚会都有,颜烟听过太多遍,懒得反驳或赞成,只觉得无聊。
十点差一分。
颜烟仰头喝光气泡水,整理好衣领,准备到点就走。
然而,将要起身的一瞬,音乐骤然停止,周围的灯逐渐变暗,仅有一束光打在不远处。
一人影随光而清晰。
电子键盘的前奏渐响,旋律很熟悉,颜烟一下顿住,没走,因为这是一首他过去一周里最常听的歌曲。
“什么情况?”有人问。
一个师妹答说:“我知道,那个是艺术史论大二的学弟,在这里打工,每天都有表演。”
“连人家是什么专业你都打听清楚了?你心怀不轨啊,想对本科生下手。”
“拜托,本来就有很多人为了看他来这里喝酒,多的是人讨论,我用得着去打听?一天天憋在实验室,两耳不闻窗外事,活该你单身。行了别说话,学弟要开始唱了。”
itextapostcardsenttoyou
diditgothrough?
sendgallylovetoyou(我寄出一张明信片,代表我全部的爱,不知你是否顺利签收。)
吐字是标准的美音,嗓音清澈,干净锋利,像是无杂质的冰,扎透所有无聊的情绪,将枯燥粉碎得彻底。
“ybeatgheartbelongstoyou”(我的心跳随你而动)
唱到这句时,台上的人不经意侧过头,视线随意一转,正好对上颜烟的眼睛。
他看清了那人的面容。
那是张令他险些忘记呼吸的面孔。
眉目俊丽,鼻梁高挺,眼神高傲而烈性,远超颜烟对于“好看”的认知标准,任何词语在此刻都显得浅薄,没有资格用来形容。
咚咚——咚咚——
这是首抒情摇滚,但颜烟心跳的节拍,却是鼓点速度的两倍有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