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事,一群人和一个人也差不多,但我一个人行动更快。”人多只会影响我出剑。
她竖起宝剑,双手扶着剑柄,高度恰到好处,“若是走运,我还能收服一支新队伍。”去打海疆城外的海盗。
“无旗兄弟会?”
“要是能收服他们更好咯。”
“我们可以陪你一起。”赛文伯爵拉着劳伦斯爵士说。
“山河之间的密林藏着狼群,也藏着原来败退的北境士兵,只有我能发现他们。你们在,反而施展不开,放心好了,发现一个,我就能带一个回去。”
“爵士,我担心的是,这会耽误您返回北境的时间。”赛文伯爵略显忧虑地说“波顿,波顿从事军务多年,经验丰富……”
“没关系,我可以让波顿多活一会!”她露出自信的微笑,“他虽然带军多年,但像样的胜仗一场也没,和各位相比,远远不如。大家放心好了,我不会耽误很久,说不定会比你们更早回到北境。”
“爵士,无旗兄弟会可没那么好对付。”深林堡伯爵出言,“来至密尔的红袍僧索罗斯并不是什么随随便便的普通人。根据传闻,他已将闪电大王复活过多次了。”
“希望这次他能复活他自己。”美伊道。
“魔山在河间地已经征讨过他们多次,没一次成功。”
“我不是魔山。”
决策很快定下。
在军队尚未拔营之时,小侍从便已为她准备妥当马匹以及行具衣物。美伊转看了大营一眼后,便一跃而上,骑着马从正营口离开。
小侍从呆立原地,离了老远还向她招手作别,见此情景,她不禁粲然一笑,拍了拍马,长啸一声,沿着河间大道向前狂奔而去。
此时星光点点,四野沉寂,只有马蹄声和耳边的簌簌风声。
空气在她脸上呼呼而过,虽然冰冷,但却格外清新香甜,让人沉醉。
太阳从东方全露出头时,她已骑马至屈膝之栈的上游,她早看到了从上游冲下来的一艘搁浅的船,当她连人带马渡过红叉河时,那艘破船已经坚持不住,悠悠沉入水中了。
屁股下的马是标准的騋骊,身材高大全身漆黑,跑动起来,威风抖擞,这种黑马在北境极其罕见,自然价值不菲,乃是奔流城之战的战利品,它左臀上还烙印着狮子的符号。
乔治凯索为马取名伟大胜利,但美伊只想叫它黑铁,因为,它脾气恶臭,真的又黑又铁。
下了船之后,美伊才发现,原来河水已湿到了马屁股。
她拍了拍黑铁,就当抱歉。
她原本可以在上游过桥,但她实在不想浪费时间。因为她已经通过天上的鸟看到了远处想要猎杀的目标。
她无须隐藏身形,骑着高头大马向他们狂奔而去。
深秋的霜冻让路面十分干硬,非常适合战马驰骋。
隆隆的马蹄声踏破丘陵地的宁静,七人在这个时候也发现她。
三人骑着战马,其中一个很胖的人手持着多斯拉克的弯刀。仅这一个细节大概就能确定这帮人的身份——正是臭名昭著的勇士团、血戏班、猎足者。
“呜呜,你是来拯救我们的女神么?”一个没马的步兵向前张大了嘴,伸出了舌头,即使如此,他依然可以称作几人中最漂亮的人,“我不需要你赐予温柔,我只想要你可爱屁股下的黑马。”
骑马的几人哈哈大笑。
“马是我的,蠢货,”他肤色黑灰,穿着肮脏的锁子甲,头盔上系着红色丝带,手持两长矛,一手一根,腰间还插着剑、匕首以及一根长长的鞭子,像个多恩战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