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的灵物,有的己经恢复,有的仍旧血肉模糊,有的失去了肢体。
失去肢体的灵物,是在案发地点没有找到完整的尸体。
地下室透着一股死气沉沉的压抑感,所有生物都带着怨念的眼神颓唐地卧着。
“大哥,它没有另一只眼,头颅上缺了一块骨头。”
女人放下钳子,对着带头男人说。
带头的男人叫霍云生,年龄稍大,周遭透着一股老成的感觉。
“远安,去休息吧。”
霍云生道。
“好。”
女人微微点头,上了楼。
女人名叫路远安,面罩下是一张十六岁的稚嫩脸。
“沈卿,把它救活,晚上就没什么事了。”
霍云生拍拍沈卿的肩膀,拉着万令上了楼。
偌大的地下室,一眼望不到头的走廊,闪烁的灯光下,沈卿一次次扎破自己的手指,将自己的鲜血滴在尸体破损的皮肤上。
沈卿的脸十分清瘦,从年少便如此。
霍云生给他吃了不少补品,甚至是一些从阴阳界换来的滋补之物。
尸体的腐烂处沾上沈卿的血就会很快愈合,这些年来沈卿用了不少血来治愈它们,身体亏损越来越大。
当最后一块皮肤愈合时,沈卿的手机铃响起。
“小意?”
沈卿接起电话。
“嗯,你来忘归楼,我有急事找你。”
电话那头传来甜甜的声音。
沈卿满口答应,匆忙关上了笼子,离开地下室。
那是沈卿的前女友。
沈卿看上去绝不像是个会谈恋爱的人,他沉稳冷静,对于任何事情都是从容的,除了感情。
事实也是这样的。
感情谁也说不清,沈卿就是这样说不清地爱上小意的。
天上仍旧下着瓢泼大雨,沈卿打了车,催促着师傅快些去忘归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