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世的于飞在做出这个动作之后只能篮下放篮,而现在,他有足够的运动天赋让他在跳步完成的瞬间二次暴起,直接一记暴力的双手灌筐终结进攻。
“我再也不想听到有人说你是黑人版本的我了。”于飞轻蔑地说道,“就你这种只会要球背打的低能儿,怎么配挂我的名号?”
于飞的倒打一耙令格里芬暴怒。
当格里芬发现于飞来到内线与自己对位的时候,他急躁地大叫一声,“把该死的球给我!”
虽然格里芬打过一年大学,但他的对抗能力并不比于飞强多少。
论体重,格里芬100KG,于飞前面体测不是99?KG,差距基本没有。
论进攻技巧,正如于飞所说,格里芬的背打结合投篮看起来非常全面,但他的进攻甜点区是低位,又没有体重压制对手,所以打着打着就喜欢来个撤步跳投。
遇到杰克·道森这种无法造成干扰的还好,碰见于飞就不好办了。
于飞步步紧逼,给格里芬施加了巨大压力。
格里芬大叫着想要博犯规,但现场的临时裁判迟迟不响哨。
因为这正是凯尔特人想看到的。
如果于飞和格里芬不这么争锋相对,又怎么决出高下?
进不能攻禁区,退不能拔起投篮,还要不到犯规,格里芬情急之下,想要强起碰瓷。
切球是每个小后卫的必修课,前世的于飞没少偷偷摸进篮下刀大个子的球,格里芬的倾向过于明显,整个动作被预判得一清二楚。
当格里芬将球抱起来的时候,于飞的手刀正好对准中心落下。
“啪!”
于飞拍掉了球,并以最快的速度追上去将球控制住。
“如果埃迪·格里芬在弗莱·于面前都没有对抗优势,那么,当他面对NBA的内线。。。”
凯尔特人的助教中,有一个人叫弗兰克·沃格尔。
他给格里芬的表现评了个C级的分数。
他注意到格里芬喜欢要球但进攻手段有限,进攻倾向单一,容易防范,对抗不足,这些都是他在NBA要面临的问题。
对于一个高天赋的新秀,这些问题并不致命,只要他有决心并且愿意付出努力。
问题是,他愿意吗?
他是否有锤炼自己的品格?是否做好了在NBA从主角沦为闲杂人等的准备?
而这恰恰是那些从格里芬高中时期就关注着他的球探对他的疑问。
很难看出这个孩子是否热爱篮球。很难证明这个孩子是否渴望胜利。球探们唯一确定的就是他有不可思议的天赋。
他虽然上大学证明了自己,但就沃格尔看来,格里芬的大学履历不是加分项,而是扣分项。短暂的大学生涯隐隐表明了他是一个不可能走向成功的半身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