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牧看见,在不能做的事情后面,有一条用黑色签字笔写的——
“不能在家里赤裸上身或者下身,一定要得体衣着。”
程牧忽然就觉得很好笑。
时麦却很严肃。
“签字,我需要你严格执行合约中的内容,当然了,如果你有什么意见或者建议,也可以提,只要不是太过分,我可以酌情考虑。”
还挺民主。
程牧没说什么,淡淡一笑,在最后面签上了自己的名字。
时麦看了他一眼,有些诧异。
程牧放下笔:“我可以走了吧?”他看了一眼腕表,“我约了人喝茶。”
时麦内心有些嫌弃。
程牧家里的产业虽然没有池家那么大,但好歹也算是名门,但程牧这个唯一的儿子几乎从来不理会公司的事,都是程牧的父母撑起来的。
时麦从小就比较慕强,不喜欢这样的人。
她冷着脸说:“我们是名义夫妻,既然已经结婚了,看在双方家长的份上,婚姻可以存在,但是,我需要时限。”
程牧没说话,看着她,示意她继续。
时麦说:“三年。三年之后,我们和平离婚,但是错误方是你,因为我是女孩子。”
这种事情上,还是女孩子比较吃亏。
程牧沉默了一会儿。
最后,他站起身来,理了理自己的衣服。
“无所谓,时大小姐说了算,到时候通知我一声,我们直接民政局见就行。”
程牧离开家里之后,时麦t也收拾收拾出了门。
她还是不习惯程家,可是唯一的朋友祝鸢在上班,时麦在街头随便走了走,不知不觉走到了商圈里。
时麦一抬眼,就看见了商圈外面的巨大荧幕上,是一个女明星的彩妆广告。
时麦怔了怔。
她莫名就觉得,这个女生,好像有些熟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