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道,“这是下个问题了。”
宋时眠,“……”
可恶,无良奸商!
“这回亲亲要伸舌头。”
宋时眠,“……”
他的舌头被咬了又咬,吃了又吃,厉潮终于觉得满意了。
他直起身子,把被亲得面色坨红的宋时眠抱起来塞怀里,手掌沿着他的腿往下,捞起他的裤腿。
夏天的布料轻薄,很容易就让他把长裤掀到了膝盖上面。
长年不见光的皮肤在灯光下很白,所以也就显得膝盖上那层肉粉色的疤印很明显。
厉潮的指尖在那块疤印上按了按,明明过去了这么久,伤早就好了,可他却像怕他疼一般,按得很轻,声音暗沉发闷。
“你看这里就是,因为我不在,眠眠受伤了。”
疤痕太过于刺眼,厉潮自虐般的盯着看了很久。
“你会怪我吗?”
如果不是厉潮忽然掀起他的裤腿,宋时眠都快忘了他还有这么一块伤痕了。
其实不是忘了,只是他潜意识里不想记起这些不好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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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人总爱歌颂苦难。
可有时候作为苦难本身,宋时眠并不想被人歌颂。
他想不明白,世上正常的人千千万,为什么非得是他?
比起在苦难里涅槃重生,他更想知道,为什么苦难专挑他一个?
可不是所有问题都有一个结果。
那年的冬来得好早,不过十一月,a市就落了第一场雪。
白茫茫的,刺得他眼睛疼。
医生说,“抱歉,我们尽力了。”
于是那白也消失不见,无尽的黑暗爬了上来。
其实宋时眠没看见冬日那缕久违的阳光。
他站在医院门口,仰着头,眼皮能感觉到阳光微冷的温度,可眼睛只能瞧见一点模糊的光晕。
黑暗无边无际。
他想,他再也看不见了。
比失去光明更可怕的是,他曾经拥有过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