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很多钱么,拜托,我的钱可都是金家的啊。
拿老丈人钱太多,也不是很合适。
“怎么,舍不得花钱?”
“帅哥,想找人家的破绽,就得有人当内应,田赋斌的保镖很厉害,每次都会提前到房间里去搜查,所以,能拍到证据的人,只能是跟他同床共枕的女人。这个道理你摸不清楚么?”
好吧,算我白痴了。
“人家把老底交给你,肯定被田赋斌所不容,你总得给人家足够的油水才行。”
这可难为死我了,我以为几十万就能搞定,听她这么说,好像几百万都下不来。
归根结底,还是时间太紧。
我不打扰萧瑶,去找她介绍的那个女人。
只谈了五分钟,那婆娘跟我要两千万,还说是看在萧瑶的面子上。
宰人!
不,因为我没钱,才觉得她是宰人。
因为田赋斌每个月都会给她不少钱,不到一定的数目,她是不会帮忙的。
出了这笔钱,我就得弄到更多的钱才行,做生意哪有明知道亏本还去干的。
我现在这家公司的资产还不够两千万呢。
看着电话,没脸跟金正熙要钱,我喝的酩酊大醉,心想着,干脆放弃,不搞公关行业了。
大不了卖掉公司,另起炉灶,老丈人也不会说我什么。
毕竟,这家公司在金家来说,无关痛痒。
那夜,我没回家,一个人在酒吧外的车里睡了一夜,醒来之后,人又精神了。
醉酒状态下想的事,清醒后觉得十分无能。
做人,不能一味退让,遇到难处就缩手缩脚,那今后再遇到困难,是不是还要放弃呢。
我考虑再三,决定把魔都其他几个生意拿出来做抵押。
这件事,我不告诉任何人,先弄到两千万再说。
人生地不熟的情况下,想尽快脱手很难,价格会很低,我直接给了那个女人。
各种证件摆在她眼前,就当两千万用,桌上的东西实际价值,其实已经超过三千万了。
短发女人精致的伸出手,拿起来瞅了瞅:“你决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