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可惜,生活不是电影,而她也不是女主角,没那么多风花雪
月。她是苦逼的留学生,满脑子都是学业,大晚上还在写采访稿。
她没什么灵感,一篇采访稿断断续续写了半小时,删删改改无数次,最后只留下一两行可用内容。
保存好文档,双耳微动,她听到了开门声。
有人推门而入,一并卷进外头的湿寒。
顾千俞下意识抬眸,最先捕捉到一截格纹大衣的衣角,柔软的面料看上去十分保暖。
目光快速上移,入眼一件贴身的高领衫,隔着衣物,依稀可见纵横起伏的肌肉线条。
最后才是那张骨相优越的皮囊,有棱有角,深刻立体。
年轻的男人沉稳地站在她面前,神色沉寂,近乎冷漠。
顾千俞有一瞬的失神,目不转睛注视着对方,长睫扑闪不停。
与此同时,男人的眼里也飘过一丝诧异。
然而转瞬即逝,波澜不惊。
她很肯定,他认出了自己。
视线交接,谁都没有出声。
意料之外的见面,还是陌生人,没有必要打招呼,因为没有立场。
章秋白越过她,找到相应的货架,从货架上拿了一只打火机。
最大众的款式,毫不出彩。
无人超市,不需要店员结账。他自助买单后,迈开长腿走出了超市。
顾千俞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心脏难以遏制开始狂跳,犹如擂鼓,鼓声咚咚,几乎都要冲破心房。
目光追着他的身影,心中骤然升起某种狂热的痴迷。
目送他消失在自己的视线范围之外,难觅踪迹。
电影里的桥段毫无征兆地在自己身上应验了,她来不及震撼,男主角就已经散场了。
在酒吧第一眼见到这个男人,她的内心就产生了一个胆大包天的想法,她想睡他。
拉高岭之花下神坛,同他痴缠,同他沉沦。哪怕万劫不复,也在所不惜。
眼下这个想法再次浮现,是那关不住的白文鸟,一旦出笼逃窜,便再难追回。
她终于理解了什么叫做见色起意。
原来不止是男人会见色起意,女人也是会的。
好可惜,她应该叫住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