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耕没有礼拜天,下雨就是礼拜天。
小雨粉粉细,马场草潮润出了油色。
如果是晴天,这片广阔无垠的春日草坝子会美得像某种巨型海洋生物的腮。风一起,草海起伏,宛如腮在开合,呼吸吐纳,充满伟大的生机。
游云似的马群没有头马。
陈顺就是头马。
他骑在黑色顿河马上,单手提缰,身姿挺拔,去到哪里,马群跟他去到哪里。
马匹对他不是奴役的服从,而是无条件的服从。
这是一副很壮观的场面。
产后不久的白鬃带着她的孩子跟在马群后段,母马还认得开枪把它从狼阵中救出来的恩人,发现杜蘅以后,轻轻咴嘶,踏着蹄子朝她跑了过来,把两匹小马驹漏在后头。
它身上有钻过柞树楚的气息。
杜蘅还没伸手,白鬃便用它微湿的脑袋靠在她手臂上,喷响的马鼻似乎在嗅她。
这样的亲昵,让她不敢应承陈顺邀请,瞬间打消为白鬃孩子命名的念头。
它的孩子将来也会是军马,由陈指导员起名,将会是一份初始的荣耀。
干净马匹身上的牲口气其实是好闻的。
这些气味每天都在陈顺身体上残留。
和他的味道混成一股很特别的体嗅,像旷野的冬风,有股令人迷恋的自由,很原始,如一片活着的森楚。
她要用这些气味作诱饵,找回自己的睡眠。
帐篷陈设很简单,陈顺私人物品并不多。一张行军折迭床,被子迭放方正,冬日带护耳的皮帽子放在桌子上,值夜用来御寒的军大衣他洗过,挂在床尾。
衣服不在他身上,总像少了筋骨。
就像脱下的这身衬衣,剥离他,顿时失去被穿上时的某种光彩。
这是条崭新的绊马索,用来捆绑陈顺背在椅后的双手,结子打在手腕。
帐篷帘子放下,外面春雨渐大,打在帆布帐篷上的节奏莫名好听。
杜蘅撑着男人肩头,绕到身前,沿着他的脖颈一路往下,嗅到毛绒绒的小腹下头,这是体毛最旺盛处。
肉棒已经半硬。
在微潮卷曲的毛发里蠢蠢欲动。
骑马让他流了点汗,性器上的咸味自个都闻出来了,陈顺变得有些拘禁,胸肌微微起伏,有话到了嘴边。
“没关系,还是很好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