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外夕阳投射在地上,拉出一片昏黄长影,将绿树的婆娑一并投了进来。
杜蘅坐在陈顺大腿上,微微的汗气是他独有的体嗅。她把他的胸口哭湿了,也把柔软胸肌哭到坚硬,他长长地出气,在她头顶说。
“小蘅,别哭。”
“有我呢。”
他的声音很能安定人心,字字真诚,带点剖出心肝的血腥铁气。
原来,他的心也是酸的。
每每说这叁个字,总是能让杜蘅听见更深层的意思——世上千难万难的事,还有他可以结伴。
如果她在这时候说出自己的理解,陈顺会把脑子刚过的想法告诉她。
那是一大串粗疏、真挚、滚烫,无论修饰与否,都像宇宙所有星辰同时打闪的话。他可以随时随地,为她牺牲,除了字面的牺牲,还包括形而上。
她想去哪,他跟到哪。
她没说,所以他想的是,他的舌头怎么能这么笨,头回见她哭,舌头笨得不懂说点好听的。
眼泪是凉的。
唇瓣也凉了。
陈顺用自己的嘴唇给她捂热,慢慢捂热。
每吻几下,就要哄一句。
“不哭了。”
杜蘅听出他话里的酸涩,那些寄生在她情绪上的情绪,正承受着风吹雨打,还是尽力给出不酸不涩的好口气。
“不是要看手生的字吗,看我的,我的字不比你好看。”
说完,陈顺吻吻她的鼻尖。
用手腕稍微柔软一点的地方给她压眼泪。
那双凝结泪珠的美目对着他眨了眨,告诉他,他的字不够生,已经找好学习对象了。
她的学习对象是招待所登记窗口老大爷的孙女。
杜蘅止住这场自行其是的泪。
身在北京的每一天都很宝贵,不能花费在这样的无功用上。她要亲近嬢嬢,就算从零开始也没关系。
等待是她最擅长的事。
“老爷子在世那会儿总说你爸比我有出息,结果呢?落个抄家劳造真是大出息。”
中年男人捧一碗热腾腾的稀粥,蹲在招牌下,嘶呼嘶呼地溜着边喝。
“永久,好车。高粱啊,你小子下手仔细点,别到时候我还倒赔人一笔钱。叁叔不得省钱给你修残脚呢。”
高粱没说话,坐在地上给自行车补轮胎,手边放着拐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