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八章联合
信。
日期:三月十二日。
地点:万马堂。
内容:马空群,死。
这是一封不能算很标准的信,但信鸽送信,就需要简洁明了,这无疑是一封很标准的信,字里行间,都透露着,写信之人,也是个杀伐果断之人,李寻欢只觉得一阵血气上涌。
李寻欢道:“今日早晨到的?”
萧雨道:“是的。”
李寻欢的血液都僵硬了,道:“大哥,他,糊涂啊。”
这句话是李寻欢凭一种很直接的反应说出来的,当他说出了这句话之后,他的脸已经变成了死灰色,就像带着一个褪了色的面具。
因为他忽然想起了个人,想起了一道可怕的刀光,一闪而过的刀光。
在当今江湖中,这句话几乎已经和“小李飞刀,例不虚发”同样可怕。
李寻欢苍白的脸上已泛起了红晕,因激动而起。
良久后,李寻欢道:“他是我的大哥,我绝不能让他死在任何人的刀下。”
他的手紧握着,就好像一个快要被淹死的人,紧抓着棵浮草一样,他坐在那里动也不动,就好像一个木头人,就好像个已经失去魂魄的死人一样。
他忽然跳了起来,好像死人被某一种邪恶的符咒所催动,带着他的魂魄跳回了人世。
李寻欢的眼睛里,充满了悲伤,喃喃道:“大哥他,为什么要做这种事?为什么?”
萧雨握住他的手,他的手在颤抖。
李寻欢道:“我十四岁的时候,已经练成了李家天下无敌的飞刀,十五岁的时候,知道了一个年轻人在那个阶段中的想法,那时候,我一心只想替我们李家,博一点能够光宗耀祖的名声,我去了官家。”
李寻欢顿了顿,又道:“可我的结果是什么呢?人生的不如意,生活的不顺心,但那时,我自以为天下无敌,去战遍天下的一流高手,迎接来自各个高手的挑战,换来的是,兵器谱上排名第三。”
李寻欢忽然拿起了酒壶,咕嘟咕嘟的喝光了一壶酒,但他没有醉,李寻欢又道:“得罪人太多,我遇到了仇家,是大哥救了我一命,再然后,我遇到了马空群,遇到了叶开,可现在,大哥他,杀了马空群……”
一个人在悲伤的时候,如果他的意志够坚强,他都可能喝不醉,如果他有酒,他根本不可能不喝酒,当然,他也不会醉,李寻欢现在的情况就是这样子的。
李寻欢喜欢喝酒,他重情重义,龙啸云只是救过他一次,但他付出的,却要多得多,他想喝醉,想忘却了一切身心上的痛苦,只可惜,酒醉的感觉既不持久也不可靠。
古往今来,普天之下,最头痛的事,就是喝醉,因为,酒醒了,就要面对现实。
嗒嗒,嗒嗒。
敲门声响起,不急不缓,显然,敲门的人并不着急。
门开了,上官小仙施施然的走了进来,上官小仙无疑是个美丽的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