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M57的手雷,也是高爆大威力的手雷,曾经在战争之中大放异彩。
至于炸药包就不用说了,5公斤重,这个威力就可以拿来炸碉堡了。
虽然不知道这些什么时候能用上,但绝对是宝贝就是了。
唐铮将几个士兵叫过来,问他们谁需要这枪。
可是包括罗飞在内,所有人都拒绝了,他们的步枪用着挺顺手的,而身为将军的唐铮却没有好的武器,这把枪就给唐铮使用了。
手雷也是一样,全部交给了唐铮。
唐铮也不是吝啬的人,看到大家都这么谦让,尤其是两个新兵,一点都不贪心,他就果断将破门锤和炸药包交给他们携带了。
背上大背包,两个新兵蛋子感动的眼含热泪。
唐铮本人,将手枪别在了腰间,手雷也挂在了腰间,轻机枪端在了手里。
还是TM的好重啊。
拿着显摆了一会儿,他还是选择将机枪放下,等到离开的时候再拿。
时间已经到了下午,唐铮再次开始做饭。
这一次,他从隔壁找来了几个电饭煲,闷了三个电饭煲的饭。
至于菜,就是那条变异獒犬的狗肉。
看着大聪明和小漂亮的样子,唐铮就知道,这种变异动物的肉可能是没有毒素的,不然狗狗不会给自己。
两大锅肉炖了下去,獒犬的肉就剩下两条狗腿。
没办法,手下的六个士兵能吃,大聪明和小漂亮两条军犬还没开饭就要流口水,都可以用饭桶来形容,不做多点儿根本不够吃。
也不知道这些士兵军犬的饭桶属性继承了谁?
这一顿饭,是唐铮末世之后吃的最香的一顿。
吃完饭,唐铮感觉,自己浑身上下充满了力量。
有些不敢置信,唐铮尝试着拿起破门锤,惊奇的发现,破门锤的重量似乎都轻了一些。
再看手下的几个士兵和军犬,也都是各个双眼放光,一副精力充沛的样子。
“这变异动物的肉,竟然可以强身健体,这么神奇的吗?”
唐铮心中暗暗激动,如果是这样,那以后这种变异兽肉,是不是会成为一种战略物资呢?
看来以后有机会,还要多储存一点呢。
吃过饭以后,士兵军犬轮流执勤和休息,唐铮则是站在窗口,看着外面出神。
他在思索怎么离开城市。
此刻他有些庆幸,他所在的幸福小区并不在城市的核心区,而是位于边缘地带。
不过虽然是边缘地带,但是距离想要出城,那也有二十多公里的路程。
这二十多公里,绝对不是能够轻易过去的。
唐铮站在窗口,冥思苦想离开的最安全路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