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三日后的五月二十四,朱衣骑第三队的队正就与未来的新队员见了面。
地点在洪府的马厩。
“贯通境练到了顶端,爆发起来的速度与战马无异。”
洪烈一边为自己心爱的骏马“玄蛟”喂食,一边介绍道。
他身高一米八出头,剑眉浓黑,留着钉板般的短发。
此时虽一身常服,但洪范仅看抚在马首上那双骨节粗大的手掌,就知其人不是庸手。
“但力境武者真气宝贵,且难以持久;哪怕是‘走追奔兽,手接飞鸟’的浑然境高手,赶路冲阵时还是要依靠马匹。”
洪烈喂完了马料,拍了拍手,引洪范走向马厩另一边。
“你入了朱衣骑,便也要配马——这一排都是无主的好马,你可自选一匹有缘的。”
洪范闻言自十几匹骏马前一一走过。
这些马儿大多温顺,只有一匹两岁的黄骠公马伸嘴欲咬、格外不服。
“队正,就它了。”
洪范当即觉得与此马有缘。
无他,就是喜欢自命不凡的家伙。
“你倒是会挑,这匹黄骠马肌肉强健、性情刚强,本来还打算留着做种的。”
洪烈点头道。
“不过你既然选了它,我让马倌明日就动手骟了;恢复顺利的话,十日后就可以照常役使。”
“最多三四个月,它就不再记得自己曾是匹公马了。”
两人说着马事,转身离开马厩,只留下那匹自以为得胜、浑然不知命运安排的黄骠马还在摇头晃脑。
一刻钟后,军械仓。
洪烈口称族叔,与军械官完成了登记手续。
按照洪范身形,后者发了一把骑兵角弓、两壶箭、一把横刀,以及一把马槊。
“这把角弓力道比寻常重步弓还要强些,不过我们贯通境武者在马上用来,倒是正好。”
洪烈仔细检查了装备,引弦一次后将弓箭递给洪范。
“你可试试力道,注意不要空放。”
而后,两人又各自试了试刀槊。
横刀狭直雪亮,刀长三尺,刻有“王不留行”刀铭,极为趁手。
但与马槊相比,这把好刀却立时显得秀气。
洪范新得的这把长槊全长四米,仅双面开刃的槊锋就有六十厘米,其上还有明显的破甲突棱。
就在他把玩挥舞的时候,仓内沉重脚步又近。
这回搬来的是一件鱼鳞皮札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