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喜欢当冤大头,那没说的了,等会使劲儿喝,争取把烂仔的钱包喝干净。
彭文山从没进夜总会玩过,进门以后一直在打量周围的环境。
中间几张大桌子,边上一圈卡座,旁边有个小型乐队,客人很多,围着各自的桌子喝酒,昏暗的灯光下人声嘈杂。
摇了摇头,太乱了,不符合他的审美。
彭文山喜欢明亮和干净的地方,夜总会里光线太暗,视野差,容易被人打黑枪,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
家驹也不知道怎么想得,警察的仇家那么多,怎么喜欢来这种地方,作为兄弟应该帮他戒了。
“家驹,这里你好像很熟呀。”
“我常来,喝喝酒,解解愁,再欣赏一下美女,很过瘾的。”
“没想到你是这种人,阿美知道吗?”
“。。。。。。”
“你别拿这种眼神看我,放心,我不会告诉阿美的,我只跟阿满说,至于阿满会不会告诉阿美,我就不能保证了。”
“彭文山你个烂仔,你想搞事呀。”
调酒师送上美酒。
“驹哥,有没有搞错,你在这里喝红酒?”马军惊了。
“你懂什么,今天就喝贵的,越贵越好。”陈家驹恶狠狠地瞪着彭文山。
“呃,驹哥,我能不能喝啤的?我喝不惯红酒。”
“傻仔,啤的八元一杯,红的一千多一瓶,你选哪个?”
“嘶,一瓶顶我半个月工资?”马军抿了一口,“这不是酒,是钞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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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家驹挑了挑眉毛,示威地看了彭文山一眼,“马军,大口喝,文山不差钱,不用帮他省钱。”
在夜总会里拿着一千多的红酒当水喝,自然会吸引有心人的注意,没一会儿,两三个靓妹围了上来。
“先生,你长得好帅呀,能请我喝一杯吗?”
靓女们一上来就找上了彭文山和宋子杰。
宋子杰安静微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