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吧,明天咱们再去一趟迪克西,那边的丧尸数量刚好,让我们拿来练练手挺不错的。”,林欣说。
“那就照你说的办,明天带上武器和子弹,再去一趟。”,伊齐基尔也同意。
“啊?明天要去用枪杀丧尸?好耶!”,佩顿听到了林欣和伊齐基尔的对话,兴奋起来了。
这个少年今天晚上恐怕睡不着了。
第二天早上,天刚蒙蒙亮,五个人就收拾好装备出发。
伊齐基尔穿上一身丛林迷彩,带上一顶贝雷帽,挎着邮差包,背后背着一把勃朗宁自动步枪和他那支m1903,昨天他就看好这支bAR了。
按照他的说法,他打过这种枪,更熟悉,所以更适合。
索菲亚毫无新意的拿了一支伊萨卡m37霰弹枪,和她老家的得克萨斯农场里的那支一样。
佩顿拿着AR15。
林欣和蒂梦妮娅则是人手一支m70自动步枪。
Zastavam70突击步枪
子弹已经上膛,五人即刻出发,去往迪克西试枪去了。
五个人站成一排,面朝南方,车就停在他们身后,上面摆满了各式备用武器和填满的子弹。
太阳只升起一半,远处还有薄雾。
这次行动是为了看看五个人一起,是否能够用手中的自动武器正面击溃尸群,选择的敌人是300左右的中等规模迪克西村尸群。
使用的武器却不是统一制式,而是各取所好。
林欣估计没什么问题,就算有问题,身后还有没熄火的车呢,大不了就跑。
“索菲亚,用你的霰弹枪来一发!”,索菲亚的武器是霰弹枪,她不擅长用其他的武器,但是伊萨卡m37却用的行云流水,这是她从小玩到大的。
霰弹枪的枪声暴烈,大口径枪管和密封等级低的枪膛,让霰弹枪的枪声传播的更远。
所以要让索菲亚手里的霰弹枪作为开战的信号,向尸群约战的信号。
“额……”,半天过去,索菲亚那边没什么反应,反而是悉悉索索的小老鼠偷吃东西一样的声音。
四个人都看向索菲亚。
原来这个小妮子在聚精会神的啃昨晚上剩下来的曲奇饼干。
伊齐基尔看到这个样子,想要去提醒她。
“索菲亚?”,佩顿在伊齐基尔行动前就戳了戳索菲亚的胳膊。
“啊?”
“让你开枪,吸引丧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