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你,恬恬。”身后传来淡漠的声音。
杨恬恬呆愣在原地,几秒钟后才意识到她戴着胸牌,上面印着她的名字。
“嗯?嗯!不客气的!”
她低着头胡乱地应着两声,脚步快上了几分,几乎是落荒而逃般出了病房。
在门口呆站了好一会儿,脸上的温度才得以消退下去。
一开始进病房时就差点脱口而出,又被她强行憋回去的赞叹,这会儿终于能够肆无忌惮地流露出来——
“这也太好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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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房又只剩他一人,程御方才无意识挺起的脊背,落回到柔软的床头。
他垂眸看向清瘦的腕骨,神色平静无波。
原主幼时曾被拐卖,因为多次出逃,经常被关小黑屋,不给吃不给喝,如果不是一同被拐来的女孩暗中帮助,他早早死在了偏僻山区也说不定。
在那里经受过三年的毒打折磨,原主才被救了出来,代价就是身体上的孱弱和患上接触障碍的精神疾病。
这也是他痛苦与阴鸷偏执的起源。
原主在青少年时期接受了大量的脱敏训练,许久以后才能勉强进行社交,但仍旧无法做到与他人直接皮肤接触,所以日常必须戴着手套。
如今的程御只是走马观花般获得了那段回忆,心理上对此没有那么抗拒,但从生理上来说,这具身体依旧很敏感。
甚至因为灵魂换了个人,对待洛羽书也没有特殊之处。
程御在洛羽书身上跌了个重重的跟头,不希望重蹈覆辙,再被人控于掌心肆意妄为,决定遵循原主的旧习惯,日后乖乖戴上手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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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具身体患有严重的低血糖,在医生的三令五申之下,程御不得已又住上了两日。
临出院时,他换上干净衣裳。
脚稳稳踏在实地上的感觉,对他来说是难得的体验。
穿书以来的躁郁被抚平些,他忍不住露出一丝浅浅的笑意。
这具身体虽说有诸多小毛病,却不像前世那样患有先天疾病,命中注定走向瘫痪与没有尊严的临终。
他得好好珍惜。
程御戴上黑色丝织手套,掩去了那截初雪般洁白剔透的手腕,朝着身侧已经办好出院手续的陈廷玉微抬下颌,语气已经恢复贯然的平静无波。
“走吧,让司机送我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