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他能点个头,我相信这件事到最后一定可以迎刃而解。
安然地度过了四天的时间,周四的下午,我下班之后直奔向市中心的商场,想着给自己买套后天穿的礼服,再给陆方珣挑个礼物。
虽然人家什么都不缺,但是求人办事嘛,怎么都要表明一点诚意。
在一家店挑好一条裙子之后,我又去到商场的三层,来到卖奢侈品的专柜。
给男人买东西,无非就是手表,皮带,领带。
后两种稍显亲密,按照我跟陆方珣的关系,还是送表最合适不过了。
我不太懂表的种类好坏,最后挑花了眼,就对照价格买了块百达翡丽。
贵的东西总归是好的。
嗯,能不好嘛?
就一块表,花了我将近一年的工资!
不过,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
买好东西走出商场,我懒得去找地方吃饭,只想着赶紧回家洗洗好好睡一觉。
刚把东西放上车,我还没坐上驾驶座呢,放在包里的手机就响了。
拿出来一瞧,好家伙,居然是陆方珣!
这人难道是有什么预知本领或者心电感应?
知道我给他买了块死贵死贵的手表,现在就来问我要了?
自然是不可能,我甩去心里不靠谱的想法,赶紧接通:“陆先生。”
“余小姐,你可真是让我刮目相看啊。”陆方珣声音淡淡传来,不是以往的冷清,只让人听不出任何情绪。
于是我那点儿不靠谱的想法又回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