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1分1秒的在流逝。
“十号方位没有发现理发剪。”
“十3号也没有。”
“2十号。。。。。。”
前期基本上都没有好消息。
最终还是陈桉树发现树下有松土的痕迹,加上树皮上有几处不明显的血迹接触的痕迹。
这种痕迹是人将手靠在树上才有的,明显有人在此停留过,陈桉树随着这个痕迹走。
到了最后1处没有血迹的地点,陈桉树返回到上1个地点,进行勘查。
陈桉树用工具挖开之后,发现了1个袋子,里面就装着他们寻找已久的理发剪。
可以说,真的是费尽周折总算找到了作案工具以及袋子里还有从现场1起带出的物品。
初步判断了1下,就通知其他人说已经找到理发店消失的那1把理发剪了。
众人没有想到陈桉树找到了,搞得他们貌似有些多余似的。
为了严谨性,陈桉树11对比,正是理发店不见的物品。
现在就能够验证,凶手确实是作案之后,案发现场的1些东西都带走了,包括手套。
对方是清楚警方要勘查,要对人体的1些留下触碰过的痕迹物证进行检验。
从搜查出来的物品上看,犯罪嫌疑人无疑是将他所认为的重要物品,全都带走了。
因此,如果说没有前科劣迹的人,是不会想到这1点的。
或者说,对方有简单的仇恨,杀完人,就急于脱身不可能这么从容地做成这些事情。
“陈同志,这确实如你所猜想的1样。”
方虎也是很佩服对方,不仅仅是把话说出来,并且还找到证据来证明他的观点没有问题。
陈桉树发现的理发剪,手套之类的东西的确就是凶手从案发现场带走的。
只是他们找到了凶手的工具,下1步他们该怎么做呢。
“陈同志,那我们下1步?”
“去现场,当时我在盯着破碎窗户的时候还有1个发现!”
“新发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