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武装部的统辖下,红旗公社这时候的治安还不乱。
林清雅拿回来的一刀肉,晚上周秀云烧红烧肉吃。
周家一年也吃不到几回肉,周秀云不舍得,等大儿子回家才肯烧肉吃。
林清雅,周彩虹和周胜利三个人就守在锅灶旁边,看着周秀云做菜。
周秀云手脚麻利,刀法娴熟,切出来的肉块大小均匀,看着就很舒服。
焯水,炒糖色,再盖锅盖儿炖了一个多钟头,红烧肉终于炖好了。
周秀云掀开锅盖,一股浓郁纯正的猪肉香味,往口腔里钻,闻到这味儿,香得舌头都掉了。
“妈,肉炖好了吧。”
“妈,可以吃了吧。”
彩虹和胜利都眼巴巴地问。
周秀云笑得合不拢嘴,又拿起筷子,给他们一人夹了一块肉,“你们三个小馋嘴,来,一人先尝一块。”
林清雅拿了个碗接住,这红烧肉炖得太好了,色泽明亮鲜艳,像透明的琥珀,特别漂亮,特别精致,散发着诱人的甜香,让人都不舍得吃了。
林清雅拿起筷子戳了下,软软的肉块晃晃悠悠,还挺可爱。
“清雅,你怎么还不吃,尝尝味道你喜欢吗?”周秀云笑着说。
林清雅甜笑说:“妈,你做的红烧肉好可爱,让人舍不得吃。”
周秀云乐坏了,爱煮饭的人,就喜欢听别人夸她的手艺:“这孩子嘴巴真甜,你喜欢吃,妈以后还给你做啊。”
林清雅点头:“嗯!”
周胜利哼了声:“不知道的,还以为你们俩才是亲母女呢。”
周秀云瞥了他一眼,不偏颇地说:“你嫂子嫁到我们周家,就是我们周家人。你以后娶了媳妇,只要她不折腾,你妈我也一样待她好。”
林清雅夹到嘴里尝了一口,肉质软糯香甜,肥而不腻,瘦而不柴,炖入味的红烧肉在舌尖融化,美味无穷。
周秀云蒸了白米饭,米是公社过年按工分发的粮食,再用脱粒机打出来的米。
因为如今的家用脱粒机,是木头做的手动脱粒机,精度没有机动脱粒机高,麦麸比较多,打出来的米偏黑,要多淘洗几遍。
自家粮食蒸出来的米饭,米香味很浓,带着淡淡的甜味。
林清雅吃红烧肉配白米饭,吃了一大碗米饭,肚皮都撑得鼓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