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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蜈蚣(第1页)

才开工头一天,王喜春的贼名已经像个美名似的远播了。

苏州籍的贼坯子。

从小没白吃蟹。

两个贼爪子比蟹还能钳,专门钳革命同志的大小家当。这是个惯偷,惯到什么程度?一双回力鞋的鞋带他都要偷,你说可气不可气?偷人一条鞋带,还不如把鞋偷了算了。

有时偷牙刷,偷鞋垫,偷大队发的小型生产工具,总是偷些不着调的小东西。

被人发现从不辩解,认栽比认亲爹亲娘都快。

戴帽批判过几次,没有用,依旧偷。有人为了生存偷盗,有人纯粹兴趣爱好。

王喜春就是后者。

目的不是为了生存,而是娱乐自己,这使他的行为更令人恶心。

要不是队长梁唯诚总护着他,帮他擦屁股,四处调解,王喜春等着吃拳头吃到饱吧。

譬如今天,许蔓蔓过敏缺席春耕,队长梁唯诚牺牲自己中午歇活的时间,去给革命战友送苯海拉明,一大半原因是为王喜春求情

——昨晚趁大家喝羊汤吃开火饭,王喜春偷吃了几块许蔓蔓护士长母亲在上海给女儿买的巧克力。

准确来说是每块各偷吃一半。

吴丰义领着几名男知青走过去。

他不为当青天大老爷,只是把被土埋小腿的王喜春从土堆里拔出来,把平车扶正,说自己歇够了,能代替刚才“劲使大了”的同志干活,分可以记在对方工分卡上。

学雷锋的标兵发话了,好啊,辛苦你了雷锋同志。

男人堆里笑声传来。

今天做的是三晌活。

一个劳动日算公分。

上午分,中午分,下午分,每个人都有张工分卡,找各队队长在卡片相应日子上中下栏上填上劳动任务,盖上图章,才能算赚到了工分。

戏弄王喜春只是午间一点小调剂,太阳偏头一些,下午的劳作又开始了。

一向守时的梁唯诚迟到。

大伙随意分配出四人队伍,继续平田整地。

杜蘅、华红霞、水根的队伍三缺一,最终不知怎么神差鬼使,捡进个谁都不待见的瘟鸡王喜春。

“你就是杜蘅。”

风一停,刘海盖着,只能看见他的鼻尖,带土色的嘴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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