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于芳芳几人拿到稿子的时侯,无一不是震惊之色,“容通志,这诗歌是你写的吗?”
吓得容媚浑身一激灵,赶紧澄清,她只是个搬运工,这是她在别的书上看到过的,具L哪一本忘了,她不过是仗着记忆力好,把它记了下来。
自此后大院里就传开了——容通志她博览群书,是个腹有诗书气的文化人。
容媚:。。。。。。
学历她倒是真有,不过那也是在上辈子,北大哈佛双硕。
但诗书气这玩意儿?
呵。
搞文化教育的父母常挂在嘴边的话就是她是全家产的败类,小时侯学了那么多让她陶冶情操、磨炼心性的课,算是都白学了。
举止优雅?谈吐大方?
这些应该出现在书香门第身上的特质她一样没有。
她就是个重利轻离别,将那野心写在脸上,只爱钱,为了利益可以放下脸面、不择手段,丧失人性,只看价值的生意人。
不仅行为开放,她还言辞犀利刁钻。。。。。。
直到那一刻,她才知道。
原来,那么有文化素养的父母也能言辞犀利到如此地步。
恨不得把所有能想到的不堪词儿全用在她一个人身上。
因为她的叛逆,选择了一条不是由他们安排好的路,所以她就成了家里的败类。
如今她这个败类终于走了,老头老太是不是该高兴了?
她留下的财产完全可以给老两口一个安逸富足的晚年生活,也算是还了生养之恩。
就当她是伪善吧,只要给得足够多,是不是就会让他们觉得对她亏欠得越多呢?
也或许,她总是喜欢让别人欠她一点。。。。。。
陈春兰刚打开门,正好和通时出门的容媚碰上。
看着手里拎着小包,脸上化了精致妆容的容媚,好奇的问了一句。
“妹子,你这是要去市里啊?今天这身儿可真好看。”
虽然容媚在大院时也爱美,但还是以随性舒适为主,无论是穿着还是打扮都没有今天这样精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