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普通人眼中,赏金猎人与佣兵其实是差不多的,都是一种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的职业,过的都是有今天没明天的工作。
如果说佣兵还好接一些护送商队的任务,并不用每天打打杀杀的话,那么赏金猎人这种,必须得抓到悬赏犯才能有饭吃的职业,显然要更加危险。
一般来说,只有那些没有田产,日子已经快要过不下去了,偏偏又不想去当强盗的人,才会成为赏金猎人。
不过,由于良莠不齐的缘故,赏金猎人的地位并不是很高。由于赏金猎人出现的地方,往往会有通缉犯,所以一些愚昧的人甚至会把他们当作灾星。
没人在乎他们,更也没人希望能够看到他们。
就像现在,明明这些赏金猎人只是无辜的受害者,是惨遭背叛的可怜人,但路过的市民却没有一个对他们报以同情,甚至有人骂了一句“死的真干净。”
说来可笑,整条大街上,最替他们感到不值的,居然是我这个通缉犯。
说起来,那些士兵可能真的是不缺钱,杀完人之后,他们居然没有派人留下来打扫战场。
而且他们貌似有些太轻敌了,当我来到了事发地点的时候,才发现那些赏金猎人居然还留了个活口。他倒不是在装死,只不过运气比较好,被砍伤的部位并不怎么致命,不过这种程度的失血量,估计想要救活也得费不少事。
什么?你说我的药丸能不能救?
当然可以啊,不过我为啥要救他?他跟我又不认识。
嗯,不对,貌似还真认识!
这家伙之前我曾经见过一次,上次我大半夜背着冒充缇娜的森林女巫跑去找莱奥斯,吵醒了一个隔壁的壮汉。
没错,就是这个家伙。
“行吧,算你运气好。”
我将了一颗药丸塞到了他的嘴里,又拿出给他喂了两口水,这家伙生命力还挺顽强,居然当即就睁开了眼睛。
“是,是你?你为什么救我?”
“顺手就救了呗,哪有那么多为什么。”
大汉踉跄着从地上爬了起来,看着死去的队友,眼神中满是悲凉,同时也充满了杀意。
“该死的混蛋!我跟他们拼了!”
他拿起武器就准备去找那些士兵报仇,我也没拦着他,只不过他刚走了几步就昏死了过去,看的我直摇头。
就这水平,我看他报仇估计是没什么指望了。
反正人我都已经救了,再看着他就这么去送死,我感觉亏的慌,于是就租了辆驴车,驮着他来到了旅馆,准备让莱奥斯帮忙照看他一下。
然后我就得知,莱奥斯还没回来。
“那你知道他去哪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