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一进来,包厢里所有的目光又下意识都看向他,仿佛是为了印证刚才他们刚才的这些话,沈越放下空酒杯,冷冷地把她叫过去。
“给我倒酒。”
阮莺听话的拿起酒瓶,又听沈越道:“跪着倒。”
跪着倒酒,这种行为,显然是故意要在众人面前羞辱她。
阮莺只沉默一秒,便听他的话顺从的屈膝跪了下来,恭敬的给他倒完酒,又送到沈越手中。
给沈越递酒时,她忍不住看向他眼角下方的痣。
沈越的长相很野,尤其是眼角下那一颗罕见的红色泪痣,让整个人看上去更多几分邪气,但他向来最不喜别人盯着自己的泪痣看,察觉到目光,眉头微拧,阮莺立刻识相的低下了头。
接着,程随安又随手招她过去。
程随安同样很帅,但他的帅气则和的俊朗则跟沈越全然不同,他的帅偏正统,眼睛很好看,瞳仁是茶褐色,谁跟他对视一眼,都会忍不住沉沦在那双眼里,可他偏偏是玩世不恭的人,对除了许黛之外的人,全都不甚在意。
他手上燃着火光,眼神俯视着阮莺。
只微微抖了下手中的雪茄,阮莺就立刻明白了他的意思。
她凝视着程随安的眼睛,摊开两只掌心,并拢伸到他面前,他便毫不客气的将雪茄放在她掌心捻熄。
火热的灼烧感传来,阮莺脸色惨白的咬牙,不让自己叫出声。
她的掌心上瞬间多了快疤,程随安反而笑着说:“小黛手上也有块疤,这样更像了。”
就连其他人都快看不下去了,阮莺却毫无怨言。
最后,祁焰一言不发,但阮莺已经熟练的走到他身边,等待着他的动作。
他是三人中最沉稳的人,五官俊美得过分,在人群中一眼就能看到,但他冷淡寡言,永远都像睥睨着这世间万物。
阮莺看着他的脸看的失了神,一不小心竟打碎了一个酒瓶。
满地玻璃渣,还有几滴酒液溅在了祁焰昂贵的皮鞋上。
祁焰也不发怒,随口道:“弄干净。”
阮莺同样太了解他,所以哪怕地上满地渣滓,她仍然跪了下去,尖锐的刺痛刺向膝盖,她却只是拿出手帕,弯腰一点点帮他把皮鞋擦干净。
站起来时,白色的裙子上染了一大片血红。
“干净了。”
这轮番操作下来,其他人都忍不住佩服阮莺。
“真牛,怪不得你能留下来。”
“今天我可算是长了见识了。”
“这哪是替身啊,这不还是一条听话的狗吗,让干嘛就干嘛,是我我也舍不得丢,哈哈哈。”
阮莺沉默不语,并不理会那些阴阳怪气,接下来,只专心的伺候着三人。
等到聚会结束的时候,已经深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