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因为dna技术的存在,只要那两只猪的黑毛不掉色,这事将成为不解之谜!
在我们上到初中的时候,柳宇的父亲在田地里打农药把自己毒死了,他哭得死去活来,最后继承了他爸的摩托车,摩托就像他的父亲一样陪伴着他,所以,陪他去任何地方。
三天前,我们一起高中毕业,我说,你那么喜欢骑摩托,起码考个驾驶证吧,总不能一首寄托于运气,要是被抓住就麻烦了。
他叫我和他回去一起考,但我有更重要的事——打工。
下午到了上班的地方,一路上看见好多的高楼大厦,那是真正的高楼。
我的工作是蹲在楼板上用工具和铁丝把横着竖着的钢筋固定起来。
一个星期后,我的表弟辍学来和我做一样的工作,因为年长三岁,所以顺利成为他的领头人。
我们在休息的时间会骑自行车到处瞎转,去翠湖看大爷吹拉弹唱、海埂大坝看海鸥、看滇池工人捞水葫芦、骑自行车巡盘龙江而上。
最喜欢去有水的地方,原因是在昆明想去山上得骑好远好远。
在钢筋混凝土的丛林中,这些水域是难得的净土,其实水也并不干净,但好过没有。
表弟是我们村的明星,做到了真正意义的人见了怕,狗见了嫌弃。
这里没有用夸张的修辞手法,因为在我们村,被他收拾过的人和狗并不少,我上三年级的时候,他上学前班,我都准备上大一了,他才上初一,掐指一算,他用了十年才完成小学学业。
没有人敢把黄瓜和番茄种在我们上学放学的路边,除非他本来就不打算要。
他妈妈有一次告诉他千万不能拿火烧人家堆放在路边的玉米杆,本来他没有想起这事,听到这劝告仿佛打开新世界的大门,悄悄在厨房混一个打火机,当天上学的路上,趁着月黑风高,他和他的朋友就把杨柳树林子里的玉米杆一把火烧光。
如果有一个人比我更厌倦学校,那一定是我的表弟,我总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