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莲花在这个小镇上住了近一个月,觉得不能再呆了。小镇太小,有钱人不多,已经坑不到几个人了。
以往他都是卖风湿膏药,挣个辛苦钱,有钱人和他关系不大。架不住苏格太阔气,给他吃的穿的都给换了一个遍。
每天莲花楼里饭点时香气弥漫,闻着觉得东西不简单,加上他穿的衣裳布料飘逸顺滑,阳光下暗纹闪耀,平民百姓看都没看过几回,别说买了。
就这身打扮,谁信他是卖膏药的,挣的钱不够他一个发簪的呢!
平民百姓不敢来,有钱人士没需求,他自然坑不到钱了。
倒是他神医的名头,再次响了起来。
这么挣钱的医生,说他不是神医谁信啊!
苏格也觉得这样不好,坑蒙拐骗,啊不,行医救人是李莲花的生活乐趣,没有这些生活该多无聊。
于是她又换了款低调的布料,给李莲花换身行头,虽一样舒适,但至少看上去不是那么贵气了。
“李神医,这是你娘子啊!”摊子前的一位大婶接过膏药笑呵呵的问了一句。
前来找李莲花吃午饭的苏格忍不住羞涩的笑笑。
前阵子她将李莲花的膏药都改了改,效果好很多,导致刚到的这个镇上生意好的不得了,以往都是自觉回去等饭吃,现在却要苏格来提醒了。
“还未成亲。”李莲花将药箱整理好,笑呵呵地回了一句,“不过快了。”
“那祝你们百年好合啊!”大婶看着郎才女貌的两人,感叹好看的人都跟好看的人在一起,瞧这看着多舒服啊!
“谢谢啊!”
“我怎么不知道我们快成亲了。”等大婶走远,苏格抱着李莲花的胳膊小声质问。
“糖糖这是不想负责吗?”李莲花垂着眼,“我心悦于你,此生别无他人,只想与你成亲,原来糖糖不是这么想的吗?”
“是我一厢情愿,自作多情了!”
“没有没有!”苏格看他伤心,哪管是不是装的,比他更着急,“我也只心悦于你一人,今生只会嫁给你。”
“李莲花,我最喜欢你了。”
李莲花嘴角含笑,走到莲花楼里,将全部身家拿出来,“我只有这五十两与一座莲花楼,虽对你来说不算什么,却已经是我的全部了。你可愿嫁给我?”
“愿意愿意。”苏格连连点头,矜持是什么?有莲花重要吗?
想到要和李莲花成亲,她开心的要冒泡。
李莲花又从怀里拿出一串手链,“本想给你做一个凤冠,不过我好东西不多,你也不一定看的上,便做了这莲花手串,与我手上戴的一致,别人一看,就知道我们是一对了。”
他的手串与发簪都是自己做的,时间长了,手艺也练出来了,反正也能拿得出手。
女孩子都想要最好的嫁衣与凤冠,可惜他与苏格财产差距巨大,怕做的她不喜欢,便没有擅自做主,如果他想要,自己再做也不迟。
“这已经很好了。”苏格接过手串戴在手上,“李莲花,我好开心。”
“我也很开心。”
这已经是他能想到最好的日子了。
身体健康,平凡自由,有爱的人陪伴在身,想去哪去哪,如果能找到师兄的遗体就更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