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与天下为敌、轰轰烈烈的爱情传奇,传遍大街小巷,羡煞了无数人。
如此浓烈的爱,也成了少女怀春的豆蔻枝头梦。
罗焕生讲完这段佳话,点头。
【所以逃出去就好了】
施溪不想打破他的天真,没有点评。他只是拿桃枝划水,声音懒散说。“哦,那就祝你姐姐抗旨逃婚,
私奔成功吧。”
施溪想到什么,笑笑:“这样,也算是一段新的传奇佳话了。”
罗焕生愣了愣,眼睛亮晶晶的,再一次小鸡啄米似的点头。
【对!】
不知道施溪哪个词触动了他。
他很开心,像是找到了知己,探头探脑见四顾无人,把湿漉漉的花枝放下,擦干净手,慎重地从怀里掏出一本书来。书籍泛黄微卷,显然是有些岁月了,而且缺封少页的。
【给你看】
“?”
施溪一愣,没想到这小孩那么好骗,几句话就对自己敞开心扉。
罗焕生眼巴巴跟他分享自己的话本。
施溪自然不会拒绝。
手指触碰到这本薄薄的册子时,施溪的第一感觉是燥热,仿佛手指伸进了荒漠的沙中,被蝎子蛰了一下。
可高温与疼痛转瞬即逝,拿在手里,它又是一本再简单不过的书了。
静夜下,罗焕生期待地抬头。小孩皮肤很白,睫毛又长又黑,迫不及待想要和施溪成为书友。
施溪心领神会,翻过书封,将它摊开在膝上,看了起来。他以为这会是那种云歌人手一本的八卦杂谈,讲什么逆徒爱上师尊之类。却没想到,这书是一本自传。
执笔者的字迹非常漂亮,清隽秀婉、笔锋流丽,完全是大家之风。
但施溪只看了一行,就顿住了,眼神一寸一寸变冷。在这话本背后,他察觉到了一股【小说家】术士,强大莫测,几乎接近圣者的恐怖气息。
书的主人一笔一笔,在泛黄的古页上,娓娓道来自己的旧事。
【……自年幼握笔开始,我便每天都要花上三个时辰练字。】
【我小的时候身体很差,生于大漠却闻不得一点沙尘,于是只能长长久久待在那栋高楼里,透过一扇很小的窗,看天上日升月落。】
【沙漠的太阳很有意思,它一天要经历三种颜色:早上升起的时候是红色的,像一个火球。等拂晓渐破,就变了白色。而时至黄昏,落到地平线的最后一刹,黑太阳就出现了。】
【有一次,我临摹的时候开小差,用笔沾染墨水,悄悄在宣纸角落画了个黑太阳,被老师发现了。老师告诉我的爹娘,他们很生气,撕了这页纸,罚我一天一夜不准吃饭。
傍晚我饿得饥肠辘辘时,哥哥偷偷跑过来,从窗户外给我递来一块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