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男人干了什么?他没有跑?他和那些人打起来了?
可是,这不符合情理啊?”
就在女孩心中满是疑惑之际,罗绩正在大杀特杀。
在拿着刀枪走出酒吧的时候,他就想好,他绝不逃跑。
若是想要逃,他又何必辛辛苦苦带着那个吸血鬼来这里?
对于1个最多只能活28天的人来说,就算能逃过今天,又能如何?所以他不可能逃走的。
在7天前,在黑眼骷髅面前,罗绩做了1次懦夫。
为此他会后悔1生,所以罗绩下定决心,绝对不再做胆小鬼。
也是因为如此,他的选择不是逃跑,而是主动出击,而他出击的目标就是弗朗索瓦和他的亲信。
数年的警察生涯让罗绩知道,很多时候所谓的汹汹之势其实很容易扑灭。
参与这种群体事件的人大多都是随大流的,真正起到骨干作用的,永远只有1小撮。
正所谓擒贼先擒王,只要打掉了这些为首者,剩下的大部分人立刻就会1哄而散。
就算是正规的军队,也可能会出现这样的情况,罗绩在十年战争中就曾经见过,所以他选择主动出击。
就在弗朗索瓦带着大家狂呼口号的时候,罗绩仔细瞄准那颗秃脑袋,随后扣下扳机。
没人想到那个被困在酒吧里的人居然还敢杀出来,所以这颗昂贵的银弹毫无阻碍地射中了光头。
因为弹头偏软,子弹只是射了进去,却没能贯穿头颅。
不过也是因为如此,这颗银弹就在弗朗索瓦的颅腔里1通乱滚,将他的脑花搅了个稀烂。
当卡斯布罗集市的老大圆睁双目倒下时,人群外围的家伙们还在狂呼,弗朗索瓦的亲信却意识到大事不妙。
这几人当即躲进人群,避开了后续的子弹,然后双方就开始干了起来。
就像是罗绩预料的那样,在发现弗朗索瓦被人1枪爆头后,刚才还义愤填膺的人们立刻就散去了大半。
真正持枪和罗绩对射的,最后也不过23十人。
没有人可以凭1把手枪,与20倍的敌人正面对刚,罗绩肯定也是如此,所以他开始边打边退。
这也是罗绩要主动出来的原因,若是被困在狭小的酒吧里,那他就算长了18条手臂,也撑不过1分钟。
可是1旦来到了外面,这23十号人想要围杀他,却也没那么容易。
就如同1只灵活的猴子,罗绩从这个角落跳到那个角落。
他很注意节约子弹,基本每1枪都不落空。围攻他的人被撩拨得嗷嗷乱叫,却奈何不了这区区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