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兵话说一半,只觉恶风袭面,没等做出反应就被掐住了脖子。
嗬嗬……
嗬嗬……
楚平生用力一扭。
咯。
金兵两眼翻白,没气了。
他将尸体甩到一边,拎着钱袋走向酒肆,夺过一脸懵逼的小二手里的水壶和碗,给自己倒了杯茶饮下。
“我要的馒头和羊肉呢?”
“来了,来了。”
不等小二有动作,掌柜面带恐惧把他点的东西一股脑端出来。
虽说当下世道不太平,但是像这种杀官兵如割草的家伙,实在是不多见。
楚平生从钱袋的碎银子里拣出最小的一粒丢在桌上,揣好馒头和羊肉,走到栓马的地方解开缰绳翻身上马,薅住颈后长鬃,飞扬长鞭,猛夹双腿。
架!
唏聿聿。
黑马痛叫一声,四蹄攒动飞奔而去。
楚平生挺美,第一次骑马居然有模有样,难不成自己天赋过人?
至于杀金兵的事,早被他抛到脑后了。
武侠小说两大法则,好人亡于圣母,反派死于话多,饶了金兵的命,给他回营摇人追杀自己吗?
酒肆里的人看着迅速消失的一人一马,悬着的心终于落回肚里,扭脸看到两名金兵的尸体,又觉头皮发麻,后脊梁骨冒寒气。
黑吃黑啊。
谁能想到那一脸人畜无害的年轻人杀起金兵来跟砍瓜切菜一样,而且这货一点江湖道义不讲,卸磨杀驴玩儿得贼溜,平日里打家劫舍杀人越货的事指定没少干。
刚才看到琉璃杯心动的行商更是惊出一身冷汗,得亏两名金兵做了替死鬼,不然明年的今天就是他的忌日了。
……
楚平生清楚记得,江南七怪和丘处机的醉仙楼之约在三月二十四,眼下还有一个多月,时间很富裕,想来郭靖不会连夜赶路,加之骑的不是汗血宝马,所以自己只要在太阳落山后多跑一两个时辰,定能提前赶到燕京城。
第三天,当太阳的光芒照进沟渠,春风送来一阵人声,他知道目的地就在前面。
当下的燕京城是金朝中都,说是北方最繁华的城市并不过分。
卖包子的,演杂耍的,捏糖人的,挑着竹篮叫卖青菜的,摆着胭脂水粉,香包头簪的摊位,还有打着赤膊锻造铁器的匠人……
楚平生看得眼花缭乱,比过年回老家赶大集都新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