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在哪?”
“先生,你不记得这里是哪里吗?”
“我真的不知道我现在在哪?”
“先生,你现在在德汉社会主义共和国汉堡市。”
“什么德汉?”
“先生,请不要在公共场合这样说话,如果话语过激,我们是有依法权利逮捕你的。”
“那我要去哪里?”
“我看见你一个人孤独的在外面睡觉,一般每一位公民都会有自己的房子,但是你却出现在大雪纷飞的街道上睡觉,我觉得你有可能收到压迫,我们需要你去警局做笔录。”
“好……好……”我正准备要跟警察走的时候,他突然说了一句:“先生,你的包没有拿。”
“什么?”
警察递给我一个包,是一个公文包。
“我是警察,但是公民私人财产我们必须要经过上头同意才能翻查,所以你不用担心我会看你的财产。”
“谢谢……谢谢……”我跟着警察上了警车,警车非常的复古,大众甲壳虫的上面安个警灯。
我到了警局,上面赫然写着几个大字:“汉堡第一警察局分局”我来到了警察局,来到了审问室,迎面走来两个警察,他们拿着一本笔录进来了。
“姓名。”
“全升鸿。”
“年龄。”
“二十岁。”
“请出示你的身份证。”
我打开那个似乎不属于我的公文包,看到里面有几封信和一把钥匙,还有一个身份证。
我把身份证递给了他,但是偶然间看到时间,1801年5月28日。
什么?
1801年,我怎么会在这个时期?
但还是把身份证交给了警察。
警察看了几眼后,便问道:“全先生,我想问你一件事,你是一名合法公民,为什么要睡在大街上?”
“我不清楚,我就感觉我好像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