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换上,还磨蹭什么?”
鲁兰不是急性子的人,但在殷素素的面前却表现得很急。
可能是因为殷素素好欺负吧!
殷素素听话地脱掉拖鞋,赤裸着双脚站在干净的地板上。
昨天家里是没有她可以更换的拖鞋的,但她趁着夜色去小区里的小卖部买了一双。
她的脚可爱又秀气,除了白皙外,根根脚指头的长度都恰到好处,显得脚趾盖就像粉色的小贝壳。
不像有些人,脚趾各长各的,第二根脚趾比大脚趾还要长出一截。
鲁兰被刺激到,自卑地缩了缩自己的脚。
小女儿的脚长得和她丈夫的脚一样好看。
当初还在恋爱的时候,鲁兰就很羡慕殷严的脚,不止一次地强调“大男人的脚长那么好看干嘛?”
殷严总会笑笑,打趣道:“以后我们生的孩子,脚可得像我,要是像你,穿高跟鞋多受罪呀!特别是女儿。”
鲁兰的脚不好看,但是她喜欢穿干跟鞋,一年四季高跟鞋不离脚的那种。
在她看来,痛就痛吧,为了美,值得!
而她生下的两个女儿,只有殷琪和她的脚是一样的情况。
殷素素单着脚,先穿上一只高跟鞋,再颤颤巍巍地穿上另一只,好不容易才站稳了。
这时,她的气势也上来了。
但如果忽视脸上局促不安的表情,效果会更好。
鲁兰敲定,“你就穿这双去上班。”
而殷素素压根没有拒绝的权利。
殷素素走后,鲁兰立即收拾鞋盒子,还摆在客厅像什么样子,破坏客厅的美感。
鲁兰拿出的这三双鞋子都是私人订制的,她自己也舍不得穿,只有陪丈夫出席特别重要的场合才会穿出来过过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