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语走到车跟前时,秦慕恒识相的立刻把车打开,她直接上了后排。
陆仲小声嘀咕道:“你媳妇坐后面,我坐副驾驶,合适吗?”
秦慕恒没有回答,到了跟前陆仲犹豫了一阵,便打开了副驾驶的门,他还没上车,便弓着身子问道:“你这座位上放的什么东西?”
“下班路上买的。”秦慕恒伸手把塑料袋往后递,对着姜语说:“我吃了一个,挺好吃的,你尝尝。”
姜语一直看着车外,听到了他们的对话,头也没有回,直接伸手接过塑料袋放到身边,她打开袋子拿了一个放在手里,瞬间又扔回去:“不吃!”
“不吃你别扔啊,摔的软了就不好了。”秦慕恒嘀咕着:“我可喜欢吃水蜜桃了,你们女的不喜欢吗?”
姜语没有回答,导致车上的气氛有些尴尬,她不为所动。
前排的两个男生倒是一直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陆仲不像秦慕恒似的嘴欠,他的声音略微低沉,说出的话带着些磁性,听的耳朵都要怀孕了,姜语很喜欢听他的声音。
深夜,路上的车很少,秦慕恒开的也很快,在高架桥上飞速地旋转着,路上遇到了一群骑摩托车的小孩,秦慕恒自然地减速了许多,两个男生也不约而同的看向外面。
陆仲缓缓道:“他们那群小孩有二十吗?”
“一群闲的没事干的富二代,聚在一起不是开趴就是飙车,要不就是把妹,跟贺承允似的无聊。”秦慕恒总结。
后排的姜语冷嗤一声:“难道你不是?”
陆仲从后视镜看了她一眼:“是,也不算是。”
顿了顿,陆仲继续说:“我们俩从没干过飙车这么无聊的事。”
“为什么?”
前排的两人相视一笑,秦慕恒说道:“惜命。”
“也没时间。”陆仲补充:“生命有价值的时候就在这几年,抓不住的话,这辈子都不能翻身。”
姜语懒得再接话,总感觉再聊下去就是自取其辱,明明那么有钱,明明过着大多数人想都不敢想的生活,却还要装腔作势的要洋装奋斗,要打着自由的旗号去叛逆,去反对家里的长辈。
幼稚,就是还没长大。
姜语看了眼手掌心,红彤彤的一片,胳膊上也开始出了密密麻麻的疹子,她不动声色的把秦慕恒的外套穿上,又朝着门口边挪了挪,尽量离桃子远一点。
什么水蜜桃,明明就是毛桃,说的那么好听。
说起来也是奇怪,姜语确实挺喜欢吃桃子的,但却对毛桃外面的皮过敏,每次触碰到那层毛茸茸的东西,虽不至于去医院挂急诊那么严重,但也会起疹子。
前排的两个男生还在继续聊着,秦慕恒打趣:“哟,说什么把妹是浪费时间,你敢说在国外没泡过妞?”
“这么粗鲁。”陆仲说话总是慢慢的,他从嗓子里发出一声笑:“跟老贺似的特意开个咖啡店泡妞倒是没有,我就是正常的谈恋爱。”
“还正常的谈恋爱,你伸出手指头数数,谈过的女朋友两只手数的过来吗。”
陆仲反驳:“都跟你似的,这么大年纪了,还是个雏儿,丢不丢人。”
说到这,秦慕恒急了:“你瞎说什么,当心我直接拐弯把你送到陆家大门口。”
“别,我说句实话,你怎么还急上了。”陆仲悠悠地说着。
两人的对话落在姜语的耳朵里,一字不差,她面上没什么表情,但心里觉得纳闷,这年头到了他这岁数还守身如玉的男子,可不多见,反正姜语是没有见过。
秦慕恒连忙给自己找补说道:“我是没有那方面的欲望,不觉得非得几天就得换个女朋友,我忙于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