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对紧张的马克西姆说:
“猎巫人这些旧教训练出的混蛋向来以凶狠和精准追猎闻名大陆,他们已经嗅到了我的味道,在咬断我的喉咙之前便不会放弃。我现在如果跑就落入了他们下怀,甚至可能周围的猎巫人都已经在向这边靠近。”
他白皙的手指在落满灰烬的桌子上轻轻敲打着,脑海中杂乱的信息随着思索而不断被捋平,
就像是数据库调动一样将关键信息抽离组合。
这种事对专业软件测试工程师出身的墨菲来说并不困难,在过去的人生中他已经习惯了在层层架构之中抽丝剥茧找到那些藏起来的神奇bug,而在莫名其妙的穿越之后,他很庆幸这个好习惯也被一并带到了异世界里。
墨菲思索了片刻下定决心,对盯着他的吸血鬼忠仆说:
“天快亮了,我现在又很虚弱,根本没办法在白天赶路,但猎巫人来势汹汹,现在唯一的办法就是你带上这份族长密信去预定的地点,代替我把它交给午夜猎手们并让他们派人来支援我。
我的画像在猎巫人们手上,他们的第一目标是我,所以我不能走。
你从小路先往东普鲁斯方向走,绕一个大圈从西北部过安德玛丘陵,这样虽然远但足够安全,应该不会遭遇到阻拦。
但你必须足够快。
村子里有猎巫人留下的马,立刻上路吧。”
“这。。。”
马克西姆满脸犹豫。
他并不蠢。
在看到墨菲的画像被猎巫人随身携带就意识到留在这大概率死路一条,他本已做好了被当做诱饵丢下的准备,却没想到墨菲直接来了一波两极反转。
这让马克西姆满脸惊愕。
他脑海里此时的想法是:墨菲大人您就是传说中吸血鬼圣人吗?居然用自己当诱饵掩护一个低贱的血仆?
“不!大人。”
白化病的血仆当即摇了摇头,他说:
“应该是您先离开,我留在这里挡住。。。”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别傻了!”
墨菲呵斥道:
“你亲眼看到了猎巫人的毒辣,这些家伙很棘手!你留在这根本拖延不了时间。如果你真的忠诚于血鹫,你就该知道听从我的命令才能让我们都活下来!”
他将那杆从地窖捡回来的猎枪连同弹药袋丢给了马克西姆。
这玩意的外形很像是经典的老温彻斯特,但又充满了一种整体厚重的异域风情,枪身上的精致花纹和枪口下方连接的短斧刃代表着这是一把矮人步枪,是由热那亚半岛的黄铜矮人们的兵工厂制作出的大威力火器。
这玩意在现在的特兰西亚地区就是威慑力的代名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