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酒!
赵秀宁闻了闻,都有点儿舍不得给这些人喝了。
每人一杯,酒质清澈透亮,有着深邃的琥珀色,晶莹剔透。
庞冲轻轻地抿了一口,口感微甜,继而迅速升华为丰富而饱满的层次感,酱香醇厚却不沉闷,仿佛一曲久远的古调,在舌尖上绽放,让人回味绵长。
哇!
所有人在喝了第一口之后,就忍不住喝第二口。
没多久的工夫,十瓶白酒全部都喝光了,一个个还有些意犹未尽的样子。
庞冲咧嘴笑道:公主殿下,神明给咱们的炸药太厉害了,炸得那些狗鞑子人仰马翻的。
可不就是么,三万狗鞑子,轰天雷至少是炸死炸伤了有一半。
公主殿下,你能不能跟神明说说,再多给咱们弄一些炸药我看火器工坊的炸药也不多了。
这点,赵秀宁也明白,今天能大获全胜都是依靠着炸药。
否则……
哪怕是他们能剿灭了鞑子的先锋军,也不可能有这样大胜,也不可能只有十几个轻伤,无一阵亡。
鞑子军肯定不会放过凌霄城。
这一次是三万人!
那下一次呢
据说,鞑子军的镇南王脱欢统帅,手底下有三十万大军。
三千人对三十万,那就是要一个长宁军杀一百个鞑子兵,可能吗
现在的当务之急是招募新兵,还有炸药和铠甲、武器、头盔、汽油、水泥、钢筋、砖头等等,所需要的东西还是太多太多了。
不过,现在也顾不上去想那么多了,毕竟是刚刚打完一场胜仗。
相信神明肯定会有办法。
翌日。
赵秀宁从房间中出来,就见到军营中的马厩都已经搭建起来了,有将近两千多匹战马,一个个浑身都是肌肉,看着没有那么好看,但是跟大宋的那些膘肥体壮的战马比起来,可要强得太多太多了。
一个是实战性,一个是观赏性,根本就没法儿比。
所有人都忙碌起来了。
叮铃铃……
赵秀宁拽了拽铃铛,去找徐青了,不知道他有没有起床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