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要再等啊,这日头什么时候才能真正的天亮呢。
气氛不好,于大海他们也吃好了,索性一家子结账往回走。
只是刚走到门口就看到一群人疯疯打打的准备进国营饭店。
这么巧,又是他们。
“哟,乡巴佬又来吃国营饭店啊?看不出来乡巴佬还挺有钱的。”
“就是啊,该不会是偷的吧?中午下馆子,晚上又下馆子,乡巴佬哪里能这么豪横。”
听到这些嘲讽,本来他们都不打算搭理的,结果为首的一个女孩子却突然一把拉住了于知夏:
“我的表怎么会在你手上?欧米伽星空,600多,我昨天丢的,你们看,肯定是我的!”
偷?
于知夏都要气笑了。
“所以,我们乡巴佬只要戴块好一点的手表就是偷的?”
污蔑于知夏的女同志穿着一身大红色的确良,一双棕色小羊皮皮鞋,一条红丝巾将头发绑了个结,这个打扮在这个时代的确是算是走在最前沿了。
20岁出头的样子,容貌秀丽,但咄咄逼人的样子显得非常刻薄。
“废话,大家都来看看,这个穿着一双布鞋,吃饭恨不得舔盘子的乡巴佬戴着一块600多的手表,大家说是不是有问题?”
这……
人群议论纷纷,这么说起来是呢,穿着这么寒酸却又戴这么一块手表,实在是不匹配。
于大海雄鹰般的男人自在了一辈子,第一次被人说小偷。
这感觉还真是奇妙。
结果,就在于知夏准备辩解的时候远处突然冲出来一群警察。
“不许动,你们这群拍花子可算抓到你们了,现在人赃并获,这位同志,她的手表是偷你的?我就说嘛,去一趟百货公司又是偷钱又是买东西的,肯定有问题,把他们抓起来。”
啥玩意儿?
什么拍花子?
她居然被当贼娃子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