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对于玩儿,还是小命更重要一点。
一路回来,郑娟都有些心有余悸,王重担心郑娟的情况,更怕吓到孩子们,没敢直接回吉春,先暂时留在了深城,天天就在深城的家里陪着郑娟,还给郑娟找了个心理咨询师。
好在郑娟只是被吓到了而已,没有其他问题,歇了两天就恢复的差不多了,王重这才松了口气。
没成想就在这几天里,在深城居然又碰上了熟人,一个让王重极为意外的熟人——水自流。
还是原先那座茶楼,那个座位。
王重和两口子紧挨着坐着,身上穿着的还是王重找制衣厂定制的情侣装,卫衣和宽松的束脚休闲裤,和当下流行的喇叭裤,紧身衣截然不同。
对面的水自流仍旧是西装革履,打扮的跟成功人士一样,岁月似乎在他脸上并没有留下痕迹,还是一如既往的儒雅帅气。
水自流的边上还坐着一个小姑娘,三岁多不到四岁,眉眼像极了水自流,扎着两条辫子,精致的像个小瓷娃娃,可爱极了。
水自流介绍道:“我女儿,水玲珑。”
“叫叔叔阿姨!”水自流微笑着俯身柔声对小女儿孩儿道。
“叔叔、阿姨!”水玲珑瞧着很是乖巧,
“真乖。”
刚见到的时候,王重就很惊讶,现在稍微好点,“树影参差斜入檐,风动玲珑水晶箔,水玲珑,好名字。”
“不愧是大作家,文化人。”
水自流竖起大拇指,笑着道:“不过我取名字的时候倒是没想那么多,就是觉得好听,好记。”
“哈哈哈!”两人相视一笑。
“这我我媳妇,郑娟,这是水自流水哥,也是咱们吉春人。”王重给两人介绍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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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妹!”
“水哥!”
两人互相喊了一声,颔首示意。
郑娟对孩子颇为喜欢,便逗起了玲珑,没一会儿,就把小丫头哄到怀里了。
郑娟的身上,似乎天然带着一种让人亲近的善意。
王重和水自流先聊着:“几年不见,我还以为你回吉春了呢。”
“本来是打算回吉春的,后来遇上个香江过来的老板,机缘巧合之下,我和宾子就跟着那老板干了起来,最开始做了个制衣厂,做些衣服鞋子包包什么的,贴上牌子,卖给香江的老板。”
“没想到才几年功夫,厂子的效益就越来越好,生意也越做越大,反正我和宾子在吉春也没什么亲人朋友,索性就留在了深城。”
水自流微微一笑,继续说道:“说起来还多亏了当初你帮忙介绍,要不是有你在,拔丝厂也卖不到那个价钱,多亏了这笔钱,我和宾子才有了东山再起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