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小英想了想,也行。反正只有一次,又不是天天送。
有才举手,“张姨,大队长家买了一头小毛驴,我们可以借毛驴。”
张秀花:“……”
借是不可能借的。因为她压根不会赶毛驴。
不过她想了想,“我请大队长的大儿子送我们去公社。不过回来时,我们得步行。你们三个可不许让我背,我背不动的。”
从李家屯到公社大概十几里路。这个路程不算远,差不多要走一个小时。
有才立刻举手,“我不用背。我自己会走。”
宝林也不甘示弱,“我也行!”
继东最瘦,但是输人不输阵,“我也能走!”
于是这事就这么决定了。
张秀花到大队长家,厚着脸皮想坐小毛驴。
大队长倒是乐呵呵的,“行啊。正好他也要送米花棒到公社,不费事。”
张秀花乐了,原来是为了让儿子省力才买的小毛驴。还别说,这毛驴的作用很大。平时当作骑、磨磨。再大些,可以杀了吃肉。
事情就这么敲定了,翌日做完豆腐,张秀花就带着三个孩子坐毛驴。
这毛驴上面有米花棒,一板豆腐,还有张秀花和三个孩子。
别看毛驴后面的板车不大,但是米花棒很占地方,满满五十个口袋扎得严严实实。
张秀花还是将米花棒抱在怀里,才腾出地方坐人。
到了公社,张秀花带着孩子与红武挥手告别。
她来之前已经换了粮票和肉票,进了店,就让三个孩子自己选。
孩子们还是头一次来饭店,刚刚进门时,他们就被门头上的红色五角星镇住,进来后就像好奇宝宝左看看,右看看。
凡是来饭店吃饭都是这时候的有钱人。他们衣服体面,精神十足,每个人瞧着都比大队干部气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