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会有这么不规矩的人?我这件风衣可贵了,你穿成这样非要挤在我身边什么意思?”
王巧云穿了一件米黄色的风衣,不过这可不是穿风衣的天气,所以她里面套了厚厚的毛衣秋衣。这风衣没有展现出原本的潇洒来,反而显得无比臃肿。
跟她对着吵的是村里人,一个梳着两条大辫子的姑娘背着篓子,气呼呼道:“牛车就这么大地儿,不想让人挤着就走着去呗。你冲我嚷嚷做什么?有本事你买个自行车,谁也挤不到你!”
这姑娘个头不高,看着得有十五六岁,皮肤有些黑,穿着个满是补丁的大棉袄,不过干净利索。她用棕色的头巾包裹着头,虽然不如王巧云高,但是气势不输。
“我呸,你不就是没见过这么好的衣服吗?眼皮子浅,非要往前凑。这么好的衣服,这辈子你都买不起!”王巧云可心疼她这件风衣了,这原本是她大姐的,大姐结婚之后姐夫给买的。但是在她离开之前偷偷的放在了自己的包里面。
这可是羊毛风衣,就算在京城也都是时新的货。花了姐夫两个多月的工资呢。
她掏出手绢小心翼翼的擦着被蹭脏的地方,嘴里还抱怨道:“怪不得都说你们是泥腿子,看见好的就往前凑。”
其实压根不怪那个姑娘,毕竟牛车地方不大,她旁边坐着的原本是朱正民。可王巧云能愿意让别的女的坐在她的白马王子身边?这一挤一挪,就找了借口把人吵了。
那姑娘哈的笑出声,大声道:“对对对,我是泥腿子,你不是。你多高贵啊,那咋还来我们村里?咋不会去做你的城里大小姐去?你在怎么高贵,来这里照样得下地,跟我们这群泥腿子有啥区别呢?”
“你!”王巧云气的脸颊涨红。
她其实压根就不想下乡,毕竟她在城里是有工作的。可她喜欢的男人这不是下乡了吗?为了爱情,她愿意放弃工作。
但是来到这边她也有些后悔,因为太穷太破了。
自己家也不富裕,住的地方不大,兄弟姐妹又多,所以房子隔成了好几个小房间。她原本跟姐姐住在一个小隔间内,但是姐姐出嫁了,那个隔间就是她单独住。
来到这边,要几个人挤同一张炕,喝个热水还得烧柴火,柴火竟然得自己去砍!
从未吃过苦的王巧云哪里见过这些,可是看到朱正民,她还是咬着牙忍了。
“好了,巧云,不要吵了。”马素云轻声劝道:“我们是新来的,跟村里人吵架很吃亏。”
她早晨劝过王巧云不要穿这种贵而且颜色浅的衣服,毕竟这里到处都是脏兮兮暴土扬尘的,又不想城市里那么干净。
可是王巧云偏不,她就要穿好看的衣服。
结果刚坐上车,就被人蹭脏了。
“这可是羊毛的,可难洗了呢!”王巧云心疼坏了。
“行了,别吵了。”朱正民也烦王巧云。但他也知道,在还没有得到那块玉佩之前,也不能直接跟王巧云撕破脸。他手里的钱太少了,原本有了那一百块,再加上知青补助也不少钱,足够他在这边过上不错的生活。
但只一天就少了一百,剩下的钱他绝对不敢拿出来了。在这种地方露富可不是件好事,且不说村里人怎么看,就知青点的人也得防着。
周成亮都敢大半夜当着人去偷东西呢,让他知道自己有钱,他还不得成天惦记?
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同一个屋里出了个贼,谁心里不咯噔啊。
但他知道王巧云如今手里,有不少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