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正我舍不得我的那些真金白银,分一点都等同于割自家的肉。
我看着那些围着探花夫人极尽谄媚的旁支亲人,心里觉得无聊极了。
偶尔有几个阿谀奉承我的,我都不禁失笑。
是因为沈崇风的身份,所以这些人才眼巴巴地贴上来,看能不能分上一杯羹。
我默默地算着并不理会,珍味食肆应当上新菜色了。那个羹汤就很不错,每做一次,在床上都能少吃些苦头。
他好像尤其喜欢那味道,还以口……
我甩了甩头。
那四季布庄也应当再多些花色,尤其是,沈崇风穿的颜色。藏蓝色应该与他极其般配。
我的思绪飘得有些远,我在想这沈崇风连个荷包也没有。
可是自己的女红实在是差劲,也不知他会不会嫌弃。
珍宝阁也该添点时新的首饰花样。毕竟姐姐带着的那个似乎卖的不是很好?
“哎哟,探花郎来了,真真是一表人才。”恭维声和贺喜声绵延不绝。
李湛像只高傲自大的孔雀,自矜地点着头,斜着眼看了我一眼。
娘亲说的果然没错,自古以来书生多负心薄情。
只见那李湛轻轻地抚了抚白色的锦袍,一副清风朗月的君子做派。
想必在他眼中,我又是满身的铜臭味吧。
毕竟咱本来也很有钱了,沈崇风又给了很多。
“你看看你像个什么样子?做了将军夫人也上不得台面,谁家娘子爱使这些黄白之物?”
他振振有词道,旁边的人也极尽附和。
“我书香门第,自不可能娶你这满身铜臭来辱没读书人的脸面。”
我向天翻了个白眼,真真是做作得令人作呕。
沈崇风一顿都得吃五个馒头,合着读书人不吃不喝全靠读书活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