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绕到路边一户住家的后门,抬手叩了叩。
里面的人很谨慎,隔着猫眼瞅了半天,才问道:“谁啊?”
“水能覆舟。”苟子鑫给出暗语。
对方一听,立刻拉开了门,热情道:“原来是殷老板的朋友,请进请进……”
不是陈老板吗?
两人相视一眼,均露出几分疑惑,但并没有表现出来。
“我姓巴,你们叫我巴爷就好。”
此人做完简单的自我介绍后,接过手机。
盯着照片端详了许久,眉头皱成个川字。
“怎么,连你也不认识?”苟子鑫有些急。
陈品清可是说了,这人算是当地的地头蛇,连对方都不熟悉的地方,得有多偏啊。
巴爷没回答他,而是扯着嗓子叫了声什么。
没一会儿,一个皮肤黝黑的人掀开帘子,走了进来。
两个人凑到一起,对着照片,开始叽里咕噜。
当地话,苟子鑫完全不懂,只能两眼一抹黑的站在那里,这种感觉,有点像是待宰的羔羊,他非常不喜欢。
“他们知道那是哪里,但似乎不想去,皮肤黑的那个,一直在劝巴爷,别管闲事,千万不要掺和。”
压低的女声送入耳中,他一愣,转过头,惊讶地瞪着那张清冷的脸:“你听得懂?”
“一点点吧。”
“一点点也很牛逼了好吗,这么偏门的小语种!”
童冉表面淡然,其实内心已经在小人跳舞了。
那个睡在隔壁床上,不爱干净睡觉打呼说梦话还特别八卦小心眼的交换生,当初为了与对方交流,她被迫学了几句,此时此刻,终于释怀了。
这时,巴爷那边已经讨论完毕了。
果然,是为难的表情。
“你们,一定要去吗?”
“是的,我最好的朋友在那边,他现在有危险,就算下刀子,我也要去!”苟子鑫坚定道。
男人的脸上不见了平时的玩世不恭,严肃又认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