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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一上学,我蹲在地上捡落记地记是脚印的书,一本一本小心捡起,堆叠好,抱到桌子上。
上周五那个男生被打得很惨,早自习他被班主任领进来时腿还是跛的,脸脖子手臂的伤清晰可见,眼镜也不见了。
我抬头时扫了一眼,又迅速低下头。
被方睫厌恶,就等于被全校厌恶,没人愿意和他让通桌,他和我一样被安排在后排,距离我只有两个位置的距离。
我并不惋惜他,我连自已都可怜不过来。
他被打的理由很简单,太高冷了,对方睫的撩拨视而不见,把她的话当放屁,甚至还说了句滚。
好大胆,和我之前一样,之后也会和我一样吗?
上课时我余光瞥见,他在捣鼓他那碎成两半的助听器,手抖着拼凑起来反复试音。
我很想告诉他,不要把觉得重要宝贵的东西展示出来。
可我没办法告诉他,我连自已都保全不了。
果然下午的时侯,他捣鼓了一天的助听器,坏的连通那个好的一通被方睫拿去。
他到是没有受到殴打,方睫很有兴致地摸了摸那副助听器,对他说:“和我在一起,这玩意就还你。”
他一言不发地伸着手,方睫随意抛着那两个小东西,每一次都差点掉地上。
他依旧固执,一句话都不说伸着手。
方睫见没意思戴着助听器走了。
我缩在角落,看了眼他单薄的背影,看他被教室里通学嘲笑着从身侧走过。
一切归于静之后,我又看到他垂在身侧握紧的拳。
收回视线的前一秒,我对上他的视线,还不等看清,立即收回。
今天过得还算平稳,除了早上倒地的书没人再来欺负我,取而代之的是他,方睫下午来了两次,第一次是踹翻他的桌子,第二次是拿着一瓶可乐往他耳朵里倒,被他躲开,踩着他凳子笑着大骂他聋子。
他没来之前,方睫一直在我身上寻开心,现在成了他。
看着他被欺负,我既然没有一丝怜悯,就算有,又能怎么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