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定是了,那可是她青梅竹马的未婚夫。
沈蕴不知道男人在想什么,但却想和他聊一聊,于是打破沉默,“今天真是吓死我了。”
闻言,楚君煜侧目去看她,“本王还以为你不怕。”
“怎会不怕?”她一副娇气的样子,“妾身都吓死了。”
吓死了吗?
可是,在那样的情况下,她还关心着他有没有受伤。
又要演,演技还烂。
看他不信的神情,沈蕴再一次肯定道:“王爷,妾身真的吓着了,真害怕以后妾身自已一个人的时候,遇到这种事,怕是只有死路一条了。”
“不会。”
不会吗?
男人抿着唇,嘴唇微微勾了一下,说道:“以后出门,带上侍卫。”
他说让自已出门的时候带上侍卫,这是把她的安危也考虑上了?
想着,沈蕴道:“王爷,妾身斗胆,替您把个脉可以吗?”
“作甚?”
“妾身幼时,一直不得家人关注,为了博得关注,自幼研习医书,颇有几分天赋,或许真能帮王爷治腿呢?”
楚君煜侧目看着她,如此年轻,且从未出什么后宅的女人,难道比太医院的太医们还厉害?
他是不信的。
可是,看着她那双认真的眸子,拒绝的话咽了下去,似想到什么,便说道:“既如此,不如你先治本王脸上的疤痕?”
治腿,多半是要扎银针的。
如果她的乖顺是装的,又或者学艺未精,把他治疗得全瘫了……
可是,治脸就不一样了,不过是一些无伤大雅的疤痕膏。
哪怕是她给自已下毒,也还有太医院的太医们保驾护航!
两人面面相觑着,沈蕴点头,“行,如果我能让你脸上的疤痕治好,你就让我帮你治腿。”
还好她是原书里,作者设定的天赋异禀的医者,要不然怎么制药,让女主沈雨曦成为全家人的宠爱,由此开启开挂般的人生?
“可。”
沈蕴笑着,“王爷拉钩。”她伸出小手指。
楚君煜只觉得幼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