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晚棠把猪肝捞出来,切成片儿放在盘子里。猪蹄儿和其他的东西全部都切好,放在盆里端上桌。
晚上吃的是米饭。
孟晚棠又特意炒了一个青菜,凉拌了一个黄瓜。
刀拍黄瓜还是两份。
一份加辣,一份不加辣。
孟晚棠属于无辣不欢型,她吃着刀拍黄瓜,啃的一块儿猪蹄,感觉这生活美滋滋。
陆青野从没见过她如此惬意的神情。
以前的孟晚棠给他的印象是拧着眉,一脸蛮横,完全没有此时放松的模样。
孟晚棠察觉到他的视线,心里咯噔一下。
他这么看着他,难不成是自己露馅儿了?
不能啊!
原主那么喜欢吃猪蹄,她刚才表现的也特别喜欢。
孟晚棠原本都吃不下去了,又特意挑了一块儿小的猪蹄儿抱着慢悠悠地啃。
“你这么看我干什么呀?快点儿吃。吃完了下次再买。”
陆青野还没说话,先说了:“还天天吃猪蹄儿,咱们家不过了呀?”
“过。”
孟晚棠唉,嘴上这么说,心里又叹了一口气。
“今天吃一顿解解馋。过几天我去买个猪头回来卤上,到时候咱们每天吃点儿。”孟晚棠也想天天吃肉,把孩子们养的白白胖胖。
可这根本就是不现实的。
兜儿里这点儿钱可不能随便糟蹋。
狗剩闻言松了一口气:“爸,你管管你媳妇儿。她也忒败家了。”
陆青野:“……”
孟晚棠:“……”
吃过饭没什么事儿。
孟晚棠开始给几个孩子做棉衣。
现在做棉衣都是自己铺棉花。把棉花撕开之后一层一层的扑上去,等到一件棉衣做出来也需要不少时间。
她现在白天要去上班,晚上才有时间给孩子做衣服。
孟晚棠还是第一次做棉衣,手比较生,打算先做出来试试看,如果不合适的话,就拆开重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