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击证词呢?晚间七点的区公所大楼前,行人应该还很多才对。”
“可能是太多了。路上的行人多数是购物和下班的人,也很少有店员从店里向外看。我们对邻近店铺进行访查,但目前尚未有死者的目击情报。”
“从死者失去踪迹的地点到发现尸体的现场,如果是步行,大马路上装设的摄像机应该会拍到。”
“目前正在解析该路径所有的监控摄像机,但还没有找到死者的身影。”
“所以也可能是开车到现场,是吗……”
“晚间七点左右的时段正值下班时间,出租车也很多。我们也询问了车行,但没有得到发现可疑车辆的说法。”
由此也可以预见,要找出证人会相当耗时。地震发生之后,来自其他府县的人力、物资、钱款虽然都集中在仙台,但换个说法便是外来人口激增。因此车辆中也常见其他县市的车牌,要找出可疑人物和可疑车辆并非易事。
东云大概也料到了,只见他眉头开始紧蹙。
“那么,接着报
告尸体发现现场的状况。”
这次由县警鉴识课的调查员作答。
“遗体是在‘日出庄’的三号室被发现的,该室已有好几年无人居住,残留了大量的灰尘和毛发。但除了死者的毛发,这些毛发全都没有毛囊,所以很遗憾,无法进行dna鉴定。”
“鞋印呢?”
“从地板的状况和尸体上附着的灰尘来看,凶手是抬着死者的上半身,拖进屋内的。而离开时,也是沿着拖痕走的。”
“但至少会留下一点平面足迹吧?”
“关于这点……”
鉴识课员说到这里话就变少了。
“虽以als(鉴识光源)和dip(化学试剂)验出了新的鞋印……但似乎是无纹的拖鞋所留下的。”
一听这话,东云便半张开嘴。
“公寓玄关虽散乱放着满布灰尘的拖鞋,但与现场残留的鞋印尺寸不合,所以拖鞋多半是凶手事先准备好的。玄关的硬泥地上有凶手扫掉足迹的痕迹,经过精密检查,也验出是相同拖鞋的痕迹。然而,这拖鞋的痕迹也只到玄关,到路上就消失了。若行凶是在十月一日,那么距发现尸体的十五日已经过了两周,即使凶手是开车将死者带去的,也不得不说,要验出轮胎痕迹极为困难。”
鞋印之所以有助于办案,是因为能够从残留的鞋底图案筛查出制造商,缩小嫌犯范围,然后再从附着于鞋底的微量证据推断嫌犯的行动和部分生活环境。
但遇
上无纹的拖鞋,能够得到的证据便大幅减少。
“拖鞋与一般鞋子不同,只套在前端,所以也显现不出步幅等个人特征;尺寸方面,如果不是完全与脚符合,在身高的推算上也会产生很大的误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