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扳回一城就得琢磨周云到底怎么练的?
他这实力实在有点离谱,金莽明显感觉到自己能够碾压好些个上台的天骄,但问题是,计划在最开始的一步出错。
本想找个垫子,稍微烘托一点气氛,怎么能够料到自己却成了烘托的耗材,把气氛是哄足了,可却给周云做了嫁衣。
正所谓失败乃成功之母,堂堂金灵一族的天之骄子,当然不会那么快,就垂头认命。
金莽想到最简单直接的办法就是交朋友,我虽然现在打不过你,但不代表我以后打不过你,现在嘛先当朋友,当兄弟,足够了解,经常切磋,哪怕以后真的还是打不过,那自己也会不断变强,总归就是没有任何坏处。
万万没想到居然还有同龄人与自己是一个想法。
余晚风这身打扮,加上那把剑,简直就是在说自己很富很富,就是一头大肥羊。
而他摆出这种姿态,还想请周云一道去吃点儿啥,肯定不会是什么普通的馆子。
眼神中带着些许警惕,金莽皱着眉头,仔细打量余晚风。
那么多个人败在周云手上,只有少数几人让他有记忆,余晚风就是其中之一。
这家伙那手剑术是真的不堪入目,但是手里那把剑妥妥的好东西,再加上那一口浩然剑气,说一句未来可期着实不为过。
甚至单纯凭着这把剑,金莽现在都没有把握能够胜过他。
就这两人你争我抢之时,白轻柔捂着肚子,皱着眉头,小声说道:“师父,我有点饿了,赶紧去吃东西吧。”
周云颔首,并没有过多与两人交谈的意思,带着白轻柔就要走。
这俩家伙心思都不坏,确实想攀个朋友,亦步亦趋跟着,好话说了个遍,倒也不觉得害臊,更没有半分少年天骄的架子。
“对了,对了,我想起来那酒楼的名字叫泰和楼,里面的大厨做菜可是一绝,就在前面不远。”
余晚风咧嘴笑道。
紧接着,他绘声绘色的描述,说的小白直流哈喇子,肚子咕咕叫。
金莽轻微皱起眉头,“不对吧?我听族里面的老祖宗们说过,洛仙城最厉害的酒楼,虽然第一个字是泰,但第二个字好像不是和呀。”
“泰华楼?!”余晚风整张面皮忍不住抽动,“请不起,请不起,那地方实在太贵了,里面吃的都是啥宝贝?我一个穷酸书生哪敢去那种地方消费?”
周云脚步微顿,从上到下审视了书生一番,完全看不出来这身行头有一丁点的穷酸可言。
上好的丝绸做成衣裳,头上戴着名贵的玉冠,腰间竖着的玉带,还有玉佩更是质地温和,在阳光下尤为绽放光彩。
脚上面穿的那双鞋子甚至是用金丝作为点缀的图案。
这家伙若是能说自己穷,天底下怕是%的人都是穷光蛋了。
三个人,六道目光,同时打在脸上,余晚风歪着脑袋,不由觉得有些燥的慌。
江南余家的子弟外出,可从来就没有缺过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