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的头被打得撞向地板。
“还让厘家那个千金小姐救你?她知道你是瘟神吗?恐怕知道你是什么人,她肠子都悔青了,被你连累得命都丢了。”那人犹觉得不够,手机又往他的头上砸了一下。
力气大得,他自己的手都震得发麻。
“咬我,死狼崽子还敢咬我!”他往少年的身上连踹几脚,才稍稍泄愤。
清瘦的少年在地面缩成团,“放我出去。”
“嗤,放你出去害人?我这是做好事,免得你连累其他人。”那人收回脚,准备离开。
“放我出去。”少年头上晕痛,满眼赤红,他的声音沙哑难听,“求你。”
那人的脚步一顿,他转过身,“嘿,求人就要有求人的自觉,爬起来,像狗叫两声。”
脖子上的狗链因为他的挪动,发出“叮叮铃铃”的声音。
双手颤抖着握成拳,眼底赤红,骨瘦嶙峋的少年像是被碾压到泥底,他哑着声,“汪……”
“汪……”
那人没想到他真会学狗叫,“叫得太难听,逗你玩呢,你还真以为我会放你出去?”
那人走出去,关门前,讽笑:“像你这样的人,连亲人都嫌弃,被抛弃,活得还不如狗。”
……
“沈弃!”清灵的声音在耳边响起,带着疼惜,“你这里,受伤的时候好痛吧。”
之前沈弃穿的都是有衣领的衬衫,又或者外面还穿着有领的西装,遮挡住了他脖子的伤痕。
现在沈弃身上穿的是之前在超市,她陪他一起买的恤衫,没有衣领,后颈的疤痕只要站在他身后,便能看到。
沈弃收敛眼底的晦暗,他低低地应了一声,“嗯。”
知道她出事消息的那段时间里,他日夜想要挣脱脖子上的狗项圈。
皮肉一次次被磨烂,磨出血。
支撑着他的是想要见她。
发疯地想见她。
雨势逐渐变小,绵绵的细雨像是一层薄纱。
“沈弃,我这样碰它,还会疼吗?”她的指尖轻轻地,摸着那条凹凸不平,长长的疤痕。
厘梨看不见,沈弃的眼底浓黑,眼尾隐隐透着红。
他背着厘梨,脚下的每一步走得更加小心,更加稳。
像是背着失而复得的宝贝,小心翼翼到极致。
慢慢走远,他低低的声音在雨中响起,“现在,不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