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衣少女坐在妆台前。
一头柔软的长发整整齐齐地挽起,头上是金灿灿的凤凰头面,凤凰嘴里衔了一只珍珠,垂在光洁的额头。
支起来的鬓上还斜簪了一朵大红色的山茶。花瓣边缘有些干枯,不是园子里新摘的,是下午急匆匆从瓶中插花中掐下来的一朵。
园子里已经没有花了。
夜色如墨倾洒,轰隆隆的雷声仿佛野兽的咆哮,电闪雷鸣,大雨倾盆,哗啦啦的声响犹如万马奔腾,不用想也知道,那些没有荫蔽的花朵,已经让雨打成了一地残红。
瘦得骨节突出的手指抚摸上枯萎的花瓣。她想着,不管再仓促,总要喜庆一些的。
镜中人微微笑了。
今天是我的大喜之日啊。
笑容蔓延,那张雪白的脸陡然僵住,在一瞬间宛如变成一张毫无生气的面具。下一刻,脸上的肌肉开始有了细微的活动——笑容慢慢隐没下去。
痴痴的眸中泛出好奇和冷静的光。
凌妙妙斜坐着,仔细地打量镜中人的容颜:苍白的一张脸,细长的眉,杏眼,薄唇,再就是又尖又细的下巴。
是个小家碧玉的长相。倘若这双水灵的眼睛瞳距再近一些,还有可能拼一把,做个双目能放电的狐媚美人,走走祸国殃民路线。只可惜凌虞的瞳距略微宽,给人温和又没有攻击性的错觉,眼睛瞪成斗鸡眼,也是楚楚可怜那一挂。
凌妙妙长叹:没女主命就是没女主命,从面相上都看得出来。
她抚摸自己瘦削的下巴,微皱眉头。
凌虞太瘦了,瘦得让人难受。古往今来,都是丰腴一些的女人才有福气,按照老一辈的迷信说法,这张脸是个薄福短命像。
凌妙妙站起来,大红的嫁衣落在了地上,铜镜中模模糊糊地映出她的身影。
急匆匆地办婚礼,嫁衣不知道从哪儿借来的,并不合适,用细细的银针别出了腰身,宽大的袖口盖过了手,穿在身上直咣当,衣服上的金线刺绣缩在褶皱里,看不清细节。
凌虞瘦得像豆苗,含胸低头惯了,肩膀前倾,看起来有点畏畏缩缩的。
妙妙用力把背挺直了,斜眼看镜子,看到了一张蹙眉不耐烦的脸,吓得立即舒展了眉头——可能是她对凌虞先入为主的不良印象,连带这幅躯壳也被她嫌弃,这实在是不该。
这个年代,人们在平行世界的穿梭已成常事,任何生活中的偶然,都有可能触发一次多维空间的旅行。而凌妙妙之所以一脚跨入了凌虞的世界,都怪她在半夜义愤填膺地写了一篇书评。
这本书正是狗血言情女王浮舟号称“十年归来,华丽转身”的转型玄幻大作《捉妖》。
年少无知时,凌妙妙曾经被那些生离死别的狗血言情欺骗了不少眼泪,十年之后,为了情怀,熬夜再读浮舟,换来的却是深夜里寝室床上的一声声“卧槽”。
——什么转型大作,捉妖世界的外壳下面,完全还是那熟悉的味道嘛!喜欢男主的三个女人斗智斗勇,喜欢女主的男二求而不得,男女主角误会重重,一对小鸳鸯在阴谋与算计中你侬我侬,感情线乱得像一团毛线。
凌妙妙为此愤而提笔写书评,写之前,诚恳地挑选了一个有代表性的角色作切入点。
如果说激起读者愤怒也算是成功的话,女三号凌虞应该算是整本书中最成功的一个角色了。
她坏。
可是坏得不那么典型。她习惯于以受害者的姿态,恩将仇报、背后捅刀,还要装出一副楚楚可怜模样。
这个角色从头到尾阴郁怯懦。爱慕男主却不敢与女主正面竞争,除了变态般意淫着得到男主,就是暗搓搓地挑拨离间、暗害女主。
假如反派女二号是骄傲威风的猛虎,她就是阴暗处啃人脚趾的老鼠,或是米桶里监守自盗的蛀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