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时候,发疯的确是有用的。
尤其是对于一个平时冷静自持的人来说。
周俞两家商议过后,俞家的人很快办理了手续,送俞嫦曦出国念书,可能是怕周从诫为了解除控制,提着剑把她一剑劈死。
身边的朋友不明所以,以为他是和俞嫦曦吵架分手了,真正的内幕只有他们自己家里人知道。
周从诫希望俞嫦曦永远不会再回来,否则他真的不知道自己会不会冲动做出什么事来。
尽管知道身体里的那个虫子并不会对他产生什么危害,离开俞嫦曦,对他也几乎没什么影响。
但他下定决心,要把那个蛊从体内弄出来。
那种不受自己控制的感觉,他十分憎恶,这辈子再也不想体会。
根据俞嫦曦的电话线索,他来到Y市,找到了那个做出这种恶心东西的人。
太痛了所以导致他对那段记忆有些模糊了,他把全身的血都换过几次才得到解脱,潮湿闷热的房间,在地上爬来爬去的虫子,剧烈难以忍受的痛苦,这就是他对Y市的所有记忆。。。。。。
之后在家里修养了一段时间,好在他已经成功保送,即便不去学校上课也没关系。
这件事情给他带来的冲击很大,看待世界,看待家人和自己的视角也变了。
他整个人都变了,精神上也有些混乱,甚至不知道自己一直坚持在做的事的意义是什么,世界在他眼中也仿佛变成了灰色的,他只能让自己变得更加忙碌,运动、学习、社交,充实自己的生活,不去胡思乱想陷入深渊。
很快进入大学,是本地的B大,大学已经相当于一个社会了,学校里也有很多原本就认识的人,没有丝毫进入新环境的新鲜感,他很快感觉到乏味。
周从诫正计划出国交换一年,即便父母不同意,他也可以自己去。
大一的暑假,为了避免长时间待在家里,他经常出门,但去找朋友,他们基本都和自己的女朋友待在一起,没什么意思。
有一段时间,他经常去一个小公园,和一群素不相识的人打野球。
运动能让人忘记很多压力,也能促进激素内啡肽的产生,大家都不认识,打起球来也比较痛快过瘾。
那天下午,他拎着篮球包照例去球场打球。
远远的就看见有一个女生蹲在球场外的灌木丛前,给一只流浪猫喂罐头。
那个女生穿着一件白色卫衣,牛仔裤,头发是及肩的长度,在阳光下泛着柔润的光泽,从他的角度只能看到她的侧脸,肤色很白,睫毛下垂,鼻尖微翘,眼眸柔和专注的看着那只脏兮兮的猫。
不知为何,周从诫的脚步竟然停住了,脑中似乎有一个危险的信号响起,在提醒他不要靠近。
心里有些茫然,难道那只虫子还在他的体内吗?不可能的,况且,周从诫清楚的感觉到这次和面对俞嫦曦的那种感觉并不一样。
并没有东西在控制他,那是一种自发产生的感受,十分强烈的冲动。。。。。。
仿佛有一股火焰在燃烧,他甚至没有什么思考的理智,心神震荡,周围的一切都模糊了,只能站在那里注视着那抹小小的身影。
前几天一起打球认识的男生从身后用力拍了下他的肩,“发什么呆呢。”
他顺着周从诫的视线看过去,瞬间懂了,笑着说道。
“看上那个妹子了?喜欢就上啊!要电话号码不要犹豫!”
“虽然不是很想承认,但你长得确实还可以,也就比我差一点,就是有种小白脸的感觉。”
不知死活的男生低头瞅了瞅周从诫的特别款篮球鞋,酸溜溜的说道,“你家里应该也挺有钱的吧。。。。。。”